1、20212021 年年区镇推进全员人口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区镇推进全员人口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与与市市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方案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方案范文范文区镇关于区镇关于 20212021 年推进全员人口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年推进全员人口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范文稿范文稿为贯彻落实国家人口计生委 关于加快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提高我镇信息化建设水平,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提供全面、及时、准确的数据信息。根据省人口计生委关于推进全员人口信息化建设的实施方案、x 区人口计生委关于推进全员人口信息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以建设全员人口
2、信息数据库为核心, 建立全员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推进x 省人口信息交流平台使用,提升人口计生业务指导、科学决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二、工作任务建立全省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 全面建设全员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在现有育龄妇女管理系统(WIS)基础上拓展为全员人口管理信息系统。(一)信息采集采集对象和内容。 本次信息采集核查对象为辖区内现居住人口和本地户籍人口。即:辖区内的所有户籍人口和在本镇有固定居所常住3 个月以上的流入人口,包括育龄人口和其他非育龄人口。采集的内容主要是对户主、户内成员、已婚育龄妇女及其配偶等内容的采集。(二)信息录入1、信息审核。各村(居)信息采集结束后或信息采集到一定阶段时
3、,由镇组织人员对数据采集进行质量审核,以便及时纠正错误和完善数据,区人口计生委也将随时进行检查指导。2、信息录入。根据审核过的信息采集登记表,以镇为单位在全省统一的全员人口信息管理软件中进行集中录入。 管理软件的如何操作和使用,待省下发软件和经过培训后,区人口计生委再组织计算机操作人员的专门培训。(三)信息变更维护1、信息采集数据的保管。录入结束后,x 省全员人口信息登记表由镇计生办统一保管。不得随意拆分,不得随人员的迁移、流动而拆分。2、信息变更。采集结束后,各村(居)要负责对辖区内育龄妇女的怀孕、生育、避孕、节育等信息变更及流动人口信息变动填写统一的信息变更报告单,每月上报镇计生办。3、安
4、全保障。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将x 省全员人口信息登记表中的个人信息向外界公开;各村(居)要由专人负责x 省全员人口信息收集系统的应用,注意计算机的安全与维护,防止资料的丢失和泄密,确保信息资源共享数据的安全性。三、实施步骤(一)人员培训。(5 月 10 日以前)镇计生办将按省、市、区要求分别举办村(居)全员人口信息采集登记人员培训和村(居)微机操作员培训。(二)信息采集。(4 月 10 日至 5 月 31 日)采集全员人口个案信息。 一是结合 育龄妇女信息管理系统 (以下简称 WIS)、流动人口等资料,重点摸排流出人口、婚嫁漏管人口、漏登出生人口、死亡未销户人口等信息,进行全员人口摸底登记,采集
5、人口个案信息和户况信息,填写x 省全员人口信息登记表,做到“村(居)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项不出错”。二是镇政府与派出所协调, 采集户籍人口基本信息, 即户主姓名、 身份证编码、户口性质、民族、与户主关系等家庭户的信息。(三)信息录入。(6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1、 信息导入。区人口计生委将 WIS 和公安部门人口个案信息导入x 省全员人口信息收集系统数据库,镇计生办通过x 省全员人口信息收集系统对 WIS 和公安人口信息进行比对、整合并加以补充,形成全员人口信息库。2、信息录入。在公安、WIS 信息导入x 省全员人口信息收集系统后,集中时间进行录入,镇计生办每天上报录入进度
6、,及时上报录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区人口计生委及时进行解决。3、信息比对筛查。根据信息采集摸底登记和筛查,筛查出有公安户籍而 WIS 漏管、 漏报的人口信息以及 WIS 已登记上报但公安户籍人口漏登或错登的信息,生成名单分别打印,分发到村(居)进一步核实。4、信息补充完善。村(居)将户籍与 WIS 信息比对不一致的每条信息,再内查外调。对死亡未销户的人口信息,由村(居)集中到派出所予以注销,漏登人口报公安备案,待兑现计生政策后,按公安部门入户要求予以入户;对嫁出区外漏管人口予以通报,区外嫁入户口未迁入人员,通过国家人口基础信息核查,补充基本信息,对计划生育漏管、漏登人口信息,核清后录入 WIS 系统;对流出人口信息进一步细化地址、联系方式,录入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四、工作要求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村(居)要成立全员人口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责任到人。要充分发挥统筹、协商、督办的作用,及时发现和解决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组织全程监督,督查工作进度,指导业务开展。2、保质保量,夯实责任。各村(居)要将责任夯实到人,对参加信息采集、数据录入等工作的各类人员进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