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煤班(组)长操作规程一、上岗条件第 1 条 采煤班组长必须具有三年以上采煤工作经历,熟悉采煤工艺流程,掌握采煤作业规程的相关规定,具有指挥和处理隐患的能力,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和考试,持有合格证方准上岗操作。二、安全规定第 2 条 按时参加班前会,认真接受工作任务,仔细布置当班工作。第 3 条 准时到达作业地点,现场交接班,沿途发现有支护失效或片帮冒顶处,限时解决。第 4 条 向交班班(组)长主动了解上班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程质量情况及隐患和问题处理情况,并将情况记入交接本。第 5 条 认真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工作面通风、瓦斯、防突、防尘设施、支护质量、乳化泵压力、自救系统、备用支架量等。第 6
2、条 检查验收后,存在的工程质量不合标准和隐患要报告区队和现场跟班队干部及矿安监员,并在作业前首先落实处理。第 7 条 将检查情况汇报到队和调度室,履行交接班手续。三、操作前准备第 8 条 进入采面前,先由瓦检工、值班班长或带班班长及1-2 名有经验的员工一起到工作面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的重点项目有:1、工作面通风瓦斯情况;2、顶板完好状况:有无浮岩、伞檐、裂缝、顶板离层及工作面的支护情况等;3、检查各种电气设备是否完好:刮板输送机、胶带输送机固定是否牢固,安全保护装置是否齐全、灵敏可靠,信号是否能正常使用,牵引链、胶带是否有超限磨损;瓦斯探头位置是否符合要求;综合防尘水管是否到位。第 9 条 全
3、体作业人员对各自位置的安全情况再进行一次检查,特别是临时支护是否合格,使用设备是否灵敏可靠,风、水、电供给是否正常,自已工作位置是否还有安全隐患。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行处理,及时消除后方可生产。四、正常操作第 10 条 作业1、看作业规程、看责任制、看设备和设施、看作业场所、查隐患、查事故、查征兆。2、严格按照“三图一书”作业,质量标准坚持“三直一平两畅通一净两超前支护”的原则。3、对现场的顶板与防尘、支架、通风、瓦斯管理等设施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及时制止“三违”行为。对出现的重大隐患立即停工、撤人、汇报、采取措施处理。4、按照作业规程预测或效检、打眼、装药、爆破、临时支护、攉煤、支护、回柱。五、特殊情况处理第 11 条 凡是工作面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如遇断层、无炭柱、过空巷、淋水加大、工作面坡度变化大时,严格按照作业规程及其补充措施落实处理。第 12 条 工作区域发生重大瓦斯、煤尘、水、火、顶板等灾害时,要协同跟班队领导及时撤出所有作业人员。第 13 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通知有关人员停止作业:(1)作业场所存在隐患,没有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当,不能防止事故发生时;(2)没有安全设施或安全设施不齐全、不完好,随时都可能发生事故时;(3)作业人员出现不安全行为,又暂时没有某种装置防止该行为引发事故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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