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沪陕高速公路全椒段“2019.1.28”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2019 年 1 月 28 日 13 时 08 分左右,在沪陕高速公路上行线全椒段 530KM+18M 处发生一起大型普通客车侧翻事故,造成2 人当场死亡,29 人受伤,其中 1 人经全椒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于 29 日凌晨 5 时左右死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号)和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232 号)第 19 条规定,滁州市人民政府授权滁州市应急管理局组织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市应急管理局、市监委、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总工会、全椒县人民政府等组成的沪陕高速公路全椒段“2
2、019.1.28”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下设综合组、技术组、管理组、应急处置评估组)(签名名单附后)。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依据滁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高速一大队对该起事故的现场勘验和责任认定,在有关部门、单位的积极配合下,调查组通过实地勘察、调查取证、查阅资料、询问有关人员,核实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分析了事故发生的原因,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处理建议,形成了沪陕高速全椒段“2019.1.28”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现将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发生经过2019 年 1 月 28 日早上 6 时 41 分左右,杨某强驾驶川 Y167
3、07大型普通客车载客 44 人由上海出发,中途分别在上海站外、昆山又上客 7 人,合计载客 53 人(包括 1 名免票儿童、2 名驾驶员),沿着沪陕高速往四川方向行驶,10 时 26 分左右,客车行驶至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县仙人山服务区后,车辆停下,驾驶员和乘员下车休息和吃饭。11 时 05 分左右,由杨某驾驶车辆上路继续行驶。下午 12 时 45 分左右,车辆进入沪陕高速全椒段。下午 13 时 08 分左右,行驶至 530KM 处时,驾驶员杨某看到道路前方沥青路面和桥梁接头处路面水迹泛光,赶忙踩了一下刹车减速,并先向道路右侧、后向左侧猛打方向意图修正方向,但因超速行驶、操作不当导致车辆在530K
4、M+18M 处向右侧翻,由于惯性作用,车辆侧翻后继续滑行约 38.8 米左右才停下,滑行途中压倒道路右侧护栏 28.6米。事故造成乘车人向某、谭某军 2 人当场死亡,29 名乘车人受伤,其中重伤者吕某经全椒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于 29日凌晨 5 时左右死亡。事故共造成 3 人死亡,28 人轻伤,车辆受损。二、事故应急响应和救援情况事故发生后约 1 分钟左右,到合肥市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汇报工作返回全椒县的路政大队职工赵某琪、梁某乘车反向到达现场,看见客车侧翻,立即拍照并发往合宁高速导改微信群,梁某随即报告给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滁州管理处监控分中心,随后,赵某琪、梁某用灭火器扑灭着
5、火的客车轮胎。正在值班的高速一大队副大队长杨某看到微信群信息后,立即打赵伟某、梁某电话核实情况。滁州管理处监控分中心接报后立即通知交警部门、救援单位、120 及管理层领导。接到报警信息后,杨某副大队长命令值班民警通知 119、120 和施救大队,同时杨某赶赴事故现场。受事故影响,通往合肥方向交通中断,为快速开展现场救援和处置,途中杨某副大队长通知滁州管理处关闭吴庄、全椒、滁州南三个收费站入口,指令巡逻民警对事故现场道路交通进行双向管制,并电话向大队长赵某华和省交警总队报告了事故情况。接报后,赵某华大队长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受伤人员、疏导交通、勘察取证并逐级上报事故。接报后,滁州市副市长、市公
6、安局局长张祖武带领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支队长张文清及支队相关科室负责人赶到全椒县人民医院看望伤员,指导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正在开会的全椒县县委、县政府领导接报后中断会议,带领有关人员第一时间赶到全椒县人民医院,看望伤员,并成立现场处置组、医疗救护组、善后处理组、综合组,就事故处理、伤员救治、舆情应对进行详细安排。事故发生后,省公安厅副厅长刘海石、交警总队政委石常林也亲临事故现场,就事故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工进行了部署。在全椒县人民政府的积极协调下,事故单位积极主动地开展善后处置工作,三名死者已分别于 1 月 31 日、2 月 1 日签订了赔偿协议,遗体进行了火化。截止目前,轻伤者已全部出院,伤情较重者病情稳定,也已全部转院到南京市、四川省通江县等地医院继续进行保障性治疗。三、事故相关情况(一)事故单位情况1、四川省巴中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一五九队(以下简称巴中一五九队),隶属于四川省巴中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营业场所:四川省平昌县江口镇新平街西段 77 号;负责人:邓某林;成立日期:2012年 6 月 19 日;营业期限:长期;经营范围:城市公交客运,客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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