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芜湖市繁昌县“2017.12.10”较大道路事故调查报告2017年12月10日,繁昌县境内发生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 3 人死亡。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政府负责人率领市有关部门负责人赶赴事故现场,指导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理,要求全力抢救伤者,查明事故原因,依法追究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市政府批准,成立了繁昌县“2017.12.10”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由市安全监管局局长任组长,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总工会、繁昌县政府派员参加,全面负责事故调查工作。同时
2、,邀请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通过实地勘察、查阅资料、调查取证、询问证人、司法鉴定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处理建议,提出了防范事故的对策措施。一、事故基本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2017 年 12 月 10 日 20 时 47 分许,马贞华驾驶皖 B17390 号重型罐式货车沿繁昌县 X043 线(荻黄公路)由南向北往荻港方向行驶,在繁昌县 X043 线与顺风村路交叉口前方,发现佘之保驾驶皖 B3A663 号小型普通客车沿顺
3、风村路由西向东行驶经过路口,马贞华虽多次变光提示,但采取临危措施不当,皖 B17390 号重型罐式货车在避让过程中车头左侧与皖 B3A663 号小型普通客车右侧发生碰撞,并致双方车辆侧翻至道路东侧路缘外河道内,造成佘之保、皖 B3A663 小型普通客车乘车人蒋同俊当场死亡,马贞华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及车辆严重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二)事故当事人情况1.马贞华,男,皖 B17390 号重型罐式货车驾驶人,53 岁,身份证号码为34022*031,持A2E型机动车驾驶证,登记住址芜湖市繁昌县繁阳镇阳冲村芙墩组 1 号,初次领证日期为 1996 年 12 月 30 日,审验有效期至 2022 年 12
4、 月 30日。持有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并在有效期内。经鉴定排除酒驾、毒驾。2.佘之保,男,皖 B3A663 号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57 岁,身份证号码为 3402*319,持 C1 型机动车驾驶证,登记住址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县孙村镇街道新芜铜公路 99 号,初次领证日期为 2006 年 5 月 12 日,审验有效期至 2022 年 5月 12 日。经鉴定,佘之保血样中乙醇含量为 164.8mg/100mL,属醉酒驾驶,排除毒驾。3.蒋同俊,男,皖 B3A663 号小型普通客车乘车人,61 岁,身份证号码为 3402*018。(二)事故车辆基本信息1.皖 B17390 号中集瑞江牌重型罐式货车,注
5、册登记日期为2011 年 5 月 30 日,检验合格有效期至 2018 年 5 月 31 日。车辆登记使用性质为货运,核定载质量 13000kg,事发当天实载 52480kg,超载 304%,属超载运输。该车辆登记所有人为芜湖瑞恒运输有限公司。车辆承保有交强险及三责险 100万元,车上人员责任险 5 万元。承保公司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滨江支公司。经网上查询,该车辆没有未处理的违法行为。经对车辆进行鉴定,皖 B17390 重型罐式货车的转向系、制动系和前照灯处于有效状态,事故发生时的行驶速度为44Km/h-49Km/h,未超速行驶。2.皖 B3A663 号开瑞牌小型普通客车,注册登记日期为
6、 2011年 1 月 7 日,检验合格有效期至 2018 年 1 月 31 日。车辆登记使用性质为非营运车辆,机动车登记住址芜湖市繁昌县孙村镇街道新芜铜公路 99 号,登记所有人佘之保。车辆承保交强险及三责险 50 万元,车上人员责任险 1 万元。承保公司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城南支公司,经网上查询,车辆有一次违法行为未处理。(三)事故车辆单位基本情况芜湖市瑞恒运输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4 年 5 月 10 日,公司注册资本 30 万元,登记住所芜湖市黄山东路(西洋湖东),法定代表人张文霞,营业期限为 2004 年 5 月 10 日至 2020年 6 月 30 日,许可经营范围为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罐式)。持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四)事发道路基本情况事发点位于繁昌县 X043 线与顺风村路交叉路口。X043 线与顺风村路呈“十”字型交叉。事发处 X043 线有一桥,桥面主跨 12.96 米,桥头两侧搭板 6 米,共计总长 24.96 米,桥面防撞护栏与主跨同宽,桥面至水面垂直高度约 4.8 米。X043 线为二级公路,道路南北走向,南往孙村镇方向,北往荻港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