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宁芜高速芜湖段“2021.1.16”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2021 年 1 月 16 日 21 时 19 分许,宁芜高速芜湖段上行(由马鞍山往铜陵方向)84km+300m 附近,发生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 5 人死亡(其中 2 人当场死亡,3 人经抢救无效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324.38 万元。事故发生后,省委书记李锦斌批示:要妥处善后,查明事故原因、举一反三,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副省长李建中批示:研究采取切实措施,加强事故工作。市委书记潘朝晖批示:全力以赴抢救伤者,周密做好善后工作;抓紧事故调查,依法妥善处理;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坚决杜绝各类事故隐患。市委副书
2、记、市长单向前批示:全力抢救伤员,妥善处理善后;迅速开展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尤其是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立即开展全行业全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坚决杜绝各类事故隐患。副市长桑宝庆带领市公安、应急管理、卫健、消防、交警等部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地点开展抢险救援工作。依据 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和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232 号)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成立了宁芜高速芜湖段“2021.1.16”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由市应急管理局局长任组长,市
3、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总工会、弋江区政府派员参加,并邀请市纪委监委派员参加,全面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查阅资料、调查询问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经过,查清了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分清了事故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总结事故教训,提出了防范措施建议。一、事故基本情况(一)事情发生经过2021 年 1 月 16 日 21 时 19 分许,刘*驾驶苏 FR55D6 号小型轿车沿宁芜高速公路上行线由马鞍山向铜陵方向行驶至84km+243m 处
4、,因操作不当与道路中央隔离护栏发生碰撞后停在客货车道内。21 点 24 分许,李*驾驶鲁 UGE736 号轻型仓栅式货车行驶至此处,在向左避让过程中,先后与苏FR55D6 号小型轿车和在小客车道内行驶的由资*驾驶的苏MV2S78 号小型轿车发生碰撞(碰撞后导致苏 FR55D6 号小型轿车无法启动),随后李*驾驶鲁 UGE736 号轻型仓栅式货车从客货车道内移停至 84km+292m 处的小客车道内。21 时 36分许,汪*驾驶苏 BH902S 号小型客车沿宁芜高速上行线小客车道行驶至 84km+292m 处,与停在小客车道内的鲁 UGE7236号轻型仓栅式货车发生追尾碰撞。随即,谢*驾驶苏 D
5、0XM86号小型轿车又与苏 BH902S 号小型客车发生追尾碰撞。事故造成苏 BH902S 号小型客车驾驶人汪*、乘客何*当场死亡,苏 BH902S 号小型客车乘客龙*、田*、朱*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5 辆车不同程度损坏。(事故地点位置图见图 1-1、图 1-2、图 1-3)图 1-3 事故地点位置图(二)道路与环境情况1.道路总体情况宁芜高速公路起自江苏南京,经马鞍山至芜湖。道路呈南北走向,南往芜湖方向、北往南京方向。事发路段位于宁芜高速马鞍山至芜湖段,根据原安徽省交通厅马鞍山至芜湖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2008 年 10 月),马芜高速起点位于马鞍山市东环线(G205)姜家村 K0+07
6、3.935,终于芜湖县205 国道张韩村 K53+370,路段全长 53.296 公里,路线所处行政区域隶属于马鞍山市、当涂县、芜湖市、芜湖县两市、两县。其中,芜湖段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路面宽度 23米。该段道路日均交通量较大,日均 42000 辆次。道路交通标志、标线齐全有效。道路路面性质为沥青,全路段小型客车限速 60km/h120km/h,客货车限速 60km/h100km/h。2005年 11 月,安徽省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对路段进行检测,安徽省皖江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组织项目交工验收,经检测,路面平整度、抗滑性能、车辙情况等指标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安徽省交通厅于 2008 年 10 月 16 日-17 日组织竣工验收,认为:马芜高速路线线性顺畅,路基稳定,路面平整,边坡及沿线防护工程稳固,结构物强度符合设计要求。工程质量最终得分为 93.04 分,等级为优良。2.事故路段情况事故路段单向由东向西分小客车道、客货车道、峨山路向南匝道及应急车道,其小客车道、客货车道、匝道宽度 3.75米,应急车道宽度 3 米。道路中央设有中央分隔带钢板护栏加绿色植物的安全设施。其中,钢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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