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沪昆高速湖南邵阳段“719”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爆燃事故调查报告2014 年 7 月 19 日 2 时 57 分,湖南省邵阳市境内沪昆高速公路 1309 公里 33 米处,一辆自东向西行驶运载乙醇的车牌号为湘 A3ZT46 轻型货车,与前方停车排队等候的车牌号为闽BY2508 大型普通客车(以下简称大客车)发生追尾碰撞,轻型货车运载的乙醇瞬间大量泄漏起火燃烧,致使大客车、轻型货车等 5 辆车被烧毁,造成 54 人死亡、6 人受伤(其中 4人因伤势过重医治无效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5300 余万元。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马凯副总理和杨晶、郭声琨、王勇国务委员等领导同志先后
2、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做好事故救援和善后工作,尽力减少人员伤亡,尽快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依规严肃追责,要汲取事故教训,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和危化品运输安全监管,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遵照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要求,依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2014 年 7 月 21 日,国务院批准成立了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监察部、交通运输部、全国总工会、湖南省人民政府有关负责同志等参加的国务院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爆燃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
3、派员参加,并聘请了公安、交通、消防、车辆、质检、化工、塑料加工等方面的专家参加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测鉴定、研究试验、专家论证、综合分析等,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事故车辆和驾驶人情况。1.湘 A3ZT46 轻型货车及其驾驶人。(1)车辆情况。肇 事 车 辆 湘 A3ZT46 轻 型 货 车 厂 牌 型 号 为
4、 福 田 牌BJ5043V9CEA-C 型,道路机动车车辆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公告中车辆类型为篷式运输车。机动车整备质量 2.72 吨,最大设计总质量 4.495 吨;核定载货量 1.58 吨,实际装载乙醇6.52 吨。机动车登记所有人为周未荣(女,1964 年出生,湖南省岳阳县人),注册登记日期为 2013 年 3 月 22 日,登记时载明车辆类型为轻型仓栅式货车,检验有效期至 2015年 3 月 31 日。2013 年 3 月 26 日在长沙市芙蓉区交通运输局办理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为普通货运,有效期至 2014 年 4月 10 日,事故发生时已过期,未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格。该车实际使用人
5、为周未荣的儿子,长沙大承化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添。该车辆在购进时仅有货车二类底盘,未随车配备货厢,后在长沙市芙蓉区安顺货柜加工厂加装了右侧有一扇侧开门的货厢,同时将后轴钢板弹簧厚度从 11 毫米增加到 13 毫米,在货厢前部设置有一个容积 1.06 立方米的夹层水槽,在货厢左侧下部前、后各安装一个方形箱体并在箱体内加装了卸料泵和阀门,前方形箱体的阀门与夹层水槽连接;在货厢下部加装了与夹层水槽及方形箱体内的阀门连接的铁管,后方形箱体的阀门通过铁管与夹层水槽连通。为运输乙醇,周添在长沙市芙蓉区振兴塑料厂定制了一个长宽高分别约为 3.5米、1.5 米、1.8 米的用聚丙烯板材焊接的方形罐体,用方钢
6、框架将罐体加固置于货厢内。车辆前脸及货厢左右两侧、后部均喷涂有“洞庭渔业”的字样。(2)驾驶人情况。刘斌,湘 A3ZT46 轻型货车驾驶人(在事故中死亡),男,1986年出生,湖南省涟源市人。2011 年 5 月 13 日在湖南省娄底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初次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 B2,有效期至 2017 年 5 月 13 日。2011 年 5 月 28 日在娄底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取得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从业资格类别为普通货物运输,有效期限至 2017 年 5 月 27 日。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2.闽 BY2508 大客车及其驾驶人。(1)车辆情况。闽 BY2508 大客车厂牌型号为宇通牌 ZK6127H 型,核载 53 人,事发时实载 56 人(其中儿童 3 名、幼儿 1 名)。机动车登记所有人为福建莆田汽车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城厢分公司(以下简称城厢分公司),注册登记日期为 2010 年 10 月 21 日,检验有效期至 2014 年 10 月 31 日。2010 年 10 月 22 日在福建省莆田市交通运输局办理道路运输证,有效期至 2014 年 12月 31 日,经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