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监控中心值班员安全操作规程讲解了地面监控中心值班员在遇到不同情况下的瓦斯超限、故障报警以及风机开停、风门开关异常现象时的具体处理流程。当井下监测点的瓦斯浓度超过1.0%低于1.5%且报警时间达3分钟时,值班员需及时向通风调度汇报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若瓦斯浓度超过1.5%低于3.0%,则需向通风调度、矿调度室、通风科值班人员汇报并详细记录相关数据。若瓦斯浓度超过3.0%,需立即通知矿调度室、通风科值班人员,并详细记录超限信息。对于多个区域同时出现瓦斯浓度超过3.0%的情况,值班员应迅速通知矿调度室和通风调度室,并做好记录。当井下监测装置出现故障报警时,值班员需向通风科值班人员汇报并通知井下瓦斯监控操作员处理,记录故障详情。如果井下监测点无遥测信号,值班员需向通风科值班人员及分管科长汇报并记录相关信息。风机停开或风门打开时,值班员需向通风调度室汇报并记录详细信息。监测报表每天由晚班在交接班前打印,并经相关人员审查,如有异常数据需注明原因并送矿总工程师和矿长审批签字。地面监控中心值班员安全操作规程适用于煤矿企业的地面监控中心值班员,以及与煤矿安全监控相关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该规程详细规定了在各种异常情况下值班员的操作步骤和记录要求,确保煤矿生产的安全性和高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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