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轨吊、卡轨车、齿轨车的安全操作规程讲解了单轨吊、卡轨车和齿轨车在煤矿中的安全操作规范。文件规定了这些设备的运行坡度、速度和载荷重量不得超过设计规定的数值,并且设备与巷道之间的间隙需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要求。卡轨车和齿轨车运行的轨道应使用不小于22kg/m的钢轨,轨道铺设质量需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单轨吊和卡轨车的牵引钢丝绳的选用、试验、检查和报废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八章第三节的要求。牵引机车和驱动绞车应具有可靠的制动系统,制动力至少为额定牵引力的1.52倍,并设有手动和自动的保险闸。保险闸需在超速时自动施闸,空动时间不大于0.7秒,在最大载荷最大坡度上以最大设计速度向下运行时,制动距离不超过6秒行程,在最小载荷最大坡度上向上运行时,制动减速度不大于5m/s。制动装置应设计成失效安全型。牵引机车或头车上必须装设车灯和喇叭,列车尾部设有红灯,且运输系统内必须备有列车司机与牵引绞车司机联络用的信号和通信装置。新安装的运输系统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发给合格证书后方可投用,牵引机车和驱动绞车司机必须经过培训并持有合格证书才能上岗。单轨吊、卡轨车、齿轨车的安全操作规程适用于煤矿行业的单轨吊、卡轨车和齿轨车的操作人员、维护人员和管理人员。该文件为确保这些设备的安全运行提供了详细的指导和标准,特别适用于煤矿企业、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和技术支持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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