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工地的防火措施建筑工地的消防管理是一个人们容易遗忘的角落,一旦发生火灾,就会迅速蔓延,形成大面积燃烧,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建筑工地存在的火灾危险性:首先,可燃、易燃材料多。建筑工地有许多临时建筑,如工棚、仓库、食堂等,这些建筑较多的采用竹子、木材、油毡等可燃材料,建筑耐火等级低;另外,施工的脚手架和安全防护物也常用可燃材料作成;同时由于施工需要,施工现场存放和使用大量油毡、木材、油漆、塑料制品及装饰、装修材料等可燃易燃物品。其次,火源、热源多。1.做饭、熬沥青需使用明火,且易产生飞火;2.电焊、气焊作业时产生的熔珠,如遇可燃物易产生阴燃;3.施工现场用电量大,临时线路多,布置凌乱,易短路打
2、火;4.生石灰遇水发热,形成高温热源。上述火源、热源若管理不善,与可燃物接触,就极易引发火灾。第三,消防条件差,不重视防火工作。建筑施工工地一般缺乏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器材,道路条件差,障碍物多,一旦发生火灾,严重影响火灾扑救;建筑物本身的消防设施未建成,无防火、防烟分隔,火灾极易蔓延。另外,建筑施工周期短,变化大,单位大都存在临时观念,不重视消防工作;工地人员流动大,作业分散,落实消防安全工作难度大。防火措施:一、加强对火源、热源的管理1.加强对明火的管理。保证明火与可燃易燃物堆场和仓库的防火间距在 20 米以上,以防飞火,对残余火种应及时熄灭。2.加强对电焊、电焊操作管理。操作人员必须持证
3、上岗,在操作时应将工作点周围的可燃物清理干净,必要时应配备灭火器材,并派专人看守,作业完毕后,应清理现场,防止阴燃着火。3.加强电气设备管理。建筑工地电气设备虽多为临时性的,也必须由电工进行安装和修理,经专业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通电使用,严禁将电线敷设在可燃物上,检查中发现可能引起短路打火、发热和绝缘损坏等情况,必须立即修理。4.加强对生石灰等遇湿易燃物品的管理。生石灰是一种易被忽视的点火热源,它遇水会产生大量的热,如散热不良,形成的高温足以使与其接触的可燃物炭化、燃烧,因此生石灰附近不可堆放可燃物。5.施工现场应严禁吸烟。二、合理规划施工现场1.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防止火势蔓延;2.加强现场道路管理,保证发生火灾时消防车辆有足够的消防通道通行;3.易燃、可燃物品仓库应单独设置,远离火源和人员住宿区;4.临时工棚应单独设置,并配备消防设备和器材,有条件的应设消防水池。(韩素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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