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京新街口金鹰 A 座机电改造工程“524”火灾事故调查报告2019 年 5 月 24 日 20 时 50 分左右,在位于秦淮区汉中路金鹰 A 座 9 层露台西侧厨房净化设备拆除工程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在使用等离子切割机拆除油烟净化设备作业中,切割产生的火花引燃油烟净化设备内部的油垢,引发火灾。大火扩大蔓延至主楼西北侧的外墙装饰材料燃烧,过火面积约260m2。这起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但社会影响恶劣,金鹰中心 A 座西北侧外立面及内部办公区域、购物中心部分受损,南京工商银行新街口支行一间库房过火受损。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 493号令)、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
2、处理规定(市政府令第 268 号)的有关规定,受南京市人民政府委托,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市公安局、市消防局、市监察委、市建委、市规划资源局等有关部门成立了“524”火灾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共同展开事故调查。现将调查处理结果予以公布:一、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认定1.这是一起因工程建设单位施工手续不完善、防火检查制度落实不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动火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现场工人违章作业而造成的火灾事故,是一起社会影响恶劣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2.茂荣集团对这起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南京金鹰集团对这起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
3、二、事故的处理建议依据事故原因调查和事故责任认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提出以下处理建议:(一)公安机关对涉嫌犯罪的相关责任人依法调查处理。(二)市应急管理局依法给予茂荣集团、南京金鹰集团行政处罚。(三)消防部门对茂荣集团未进行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未落实动火作业防火措施等问题依法调查处理。(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南京金鹰 A 座建设项目手续不完善的问题依法调查处理。(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于南京金鹰 A 座部分建筑设施违法建设、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的问题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六)责成南京金鹰集团按照企业内部安全管理规定,对公安机关依法调查处理涉嫌犯罪的相关责任人外的其他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处理结果报市应急管理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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