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领导现场带班的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安全责任,加大对特别危险的作业的安全监管力度,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实际,特制定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的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车间。第二章管理规定第三条 公司实行“两特”(即特殊时间、特别危险作业)情况下的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特殊时间”是指重大活动、节假日(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法定休息日、夜间等非常规时间;“特别危险作业”是指在正常工作时间内从事新项目投料试车、装置开停工、重大工艺调整、重大吊装、特殊用火、登高、进入受限空间等作业。第四条 领导干部现场带班
2、是指公司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和车间负责人分别开展现场带班工作。第五条公司领导分别按照下列规定,开展现场带班工作。1、重要装置和本公司的关键装置开停车“特别危险作业”时,公司领导到现场带班。2、特殊时间公司领导做好值班或带班安排,尽可能亲自到公司生产现场带班。3、地方政府安全监督部门有临时要求时,由公司领导到现场带班。第六条 公司领导到现场带班时,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必须参加公司领导带班。第三章管理要求第七条 带班领导干部要把安全生产作为首要责任,充分发挥“管”和“带”的作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发现和处置现场安全隐患,制止违章作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
3、安全隐患必须立即组织停工、停产、撤人,出现重大应急事件时必须按应急预案实施应急救援工作。第八条 带班领导干部和参加带班的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必须以身作则,主动深入现场、深入一线、深入实际工作,加强现场巡查,及时协调解决现场实际问题,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第九条 带班领导干部带班期间必须坚守现场,不得擅自离开现场,做到与现场作业人员同开工、同完工。带班期间因擅离现场,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公司将追究带班领导干部的责任。第十条 公司对领导干部带班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纳入绩效考核范围。第四章 附则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第十二条 本规定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三条 领导干部带工作记录表领导干部带班工作记录表单位名称带班领导姓名职 务带班工作内容带班工作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日时分所在单位参加带班人员名单姓名职务带班过程情况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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