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小组的职能及职责一、辨识依据:结合本工程建设实际,为加强施工安全控制,除营业线、临近营业线施工外,将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纳入安全监控范围。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以下简称危险性施工)分为三级:(一)下列为 I 级危险性施工:1、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2、起重吊装工程:跨度超过 60m,重量超过 200t。3、大型、特殊结构桥梁的合拢。4、施工单位第一次承担的 II 级施工项目的第一次作业。(二)下列为 II 级危险性施工:1、起重吊装工程:跨度 32m 及以上的结构吊装、架梁工程、重量超过150t单机起重吊装工程、2台以上起重机吊装工程。2、跨
2、越公路、河道的铺轨、架梁和吊装工程。3、深度超过 8m 的基坑(槽、沟)开挖围护工程。4、高度超过 8m 或跨度超过 18m 的钢结构、特殊结构拼装、架设工程支撑系统。5、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钢管混凝土系杆拱、钢桁梁等特殊桥梁主体结构的施工工程。(三)下列为级危险性施工:1、起重吊装工程:跨度 16m 及以上的结构吊装工程,重量80t 以上吊装工程和钢结构安装工程。2、开挖深度超过 5m(含 5m)的基坑(槽、沟)开挖围护工程。3、地质条件、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基坑(槽、沟)开挖工程或可能影响毗邻铁路、建筑物、构筑物结构、使用安全的基坑(槽、沟)开挖工程。4、安装和拆除高度超过 6m、跨度超过
3、8m 或跨越公路的现浇混凝土梁、板、拱等模板支撑工程。5、作业环境复杂、施工危险或影响周围其它设施使用安全的安装和拆除工程。6、毗邻营业线的爆破工程及其它爆破工程。7、铺轨、架梁工程。8、公司(指挥部)办公会、交班会确定的其它危险性施工。二、辨识评价1、项目部在项目策划与实施阶段,对项目进行安全生产风险分析,排查、确定项目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源,制定有效防范措施。采用科学、合理的危险源辨识方法,确认重大事故隐患,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安全评价,建立重大危险源、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档案。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和相关状态的变化对危险源的控制进行动态管理。2、项目分部每月进行一次危险源排查,新开、复工项目或
4、者遇有重大工序转换等特殊情况,危险源发生变化时,要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更新情况经本单位总工程师签认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项目部安质部汇总。3、对排查出的危险源要进行风险评价,判定因素:(1)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2)不安全因素影响持续时间的长短或出现频率的大小;(3)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三、控制措施1、项目部总工(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或项目分部总工程师组织相关人员编制危险源安全技术控制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控制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应满足以下原则:(1)应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相关方的其他要求;(2)要进行充分评审,广泛听取意见,方案应附计算书和安全验算结果。(3)应及时按规定逐级报上
5、一级主管部门审批,并报监理单位进行审查,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批准后实施。(4)符合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规定条款的,必须经专家论证。2、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应包括以下内容:(1)控制目标、指标、专项技术方案和管理方案(2)管理程序、规章制度与安全操作规程(3)对已有的一般控制措施的改进(4)针对性的培训与教育(5)现场监测、信息、报告、预警与报警;(6)应急预案(7)监督与检查(8)其他3、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在建项目,应依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的要求,编制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学习,
6、并对应急救援组织进行培训和演练,做好演练记录。预案制定后,要加强管理,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修改预案内容,提高预案的质量,以使其更加具体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要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一旦发生事故或遇到紧急情况,项目部或专业施工单位要完善信息报告制度,提高应急响应速度,要按规定启动预案,快速有效的施救,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4、危险源工程(工序)施工实行公告制。项目分部在施工现场设置危险源公示牌,将即将要施工的危险源工程(工序)的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公告。根据工程进度及施工环境将危险源的名称、位置、注意事项、作业时间、责任人等在工地醒目位置及时公示和更新,使每个施工人员都能及时了解。在易发故障和危险性较大的地方,配置醒目的安全色、安全标志,必要时,设置声、光或声光组合报警装置。5、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工作。项目分部在危险源工程(工序)施工之前,技术负责人或安检员必须组织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并有书面记录和双方签字;技术负责人应按专项施工方案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作出详细说明,并有书面记录和双方签字,使作业人员掌握专项施工方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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