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单位从业人员的权利、义务和工会安全职责讲解了从业人员在劳动过程中享有的十项基本权利,包括获得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了解潜在危险的知情权、参与民主管理的参与权、接受教育培训的权利、获得职业健康防治服务的权利、拒绝危险工作的权利、紧急避险权、申诉的权利、监督与举报的权利以及获得工伤保险的权利。该文描述了从业人员需要履行的四项主要义务:遵章守法并服从管理、接受培训掌握安全生产知识与技能、正确佩戴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以及及时报告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文章还详细阐述了工会在劳动安全卫生工作中的七大安全职责,即参与立法决策、监督建设项目的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实施情况、提出意见及建议、纠正违法行为、参加事故调查、组织人员撤离危险现场以及协助开展宣传教育与培训。生产单位从业人员的权利、义务和工会安全职责适用于各类存在劳动关系的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特别适合于化工、制造业、建筑等高风险行业。它不仅为这些行业的管理人员提供了一个明确的指导框架,确保他们能够依法保障员工的基本权益,同时也为一线工人提供了详细的自我保护指南,帮助他们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此外,该文件对于各级工会组织同样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有助于其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职责,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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