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内部上岗证管理制度为加强对驾驶人的安全管理,提高驾驶队伍的整体素质,严格对驾驶人的资格审核,对内部上岗证制度具体规定如下:一、内部上岗证办理程序:1、范围:我公司所属全部营运车驾驶人;2、具备条件:客车驾驶人必须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超过 52 周岁;3 年内无较大以上安全责任事故;持有公安交警部门考试合格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 A 证;山东省道路交通运输从业资格证(“旅客运输”资格证);驾驶车长 6 米以下客车的必须具有 3年以上或 5 万公里以上安全驾驶经历;驾驶车长 6 米以上客车的必须具有 4 年以上或 10 万公里以上安全驾驶经历;驾驶车长 9 米以上客车或高级
2、客车的必须具有 5 年以上或 20万公里以上安全经历。3、证件办理:符合资质条件的驾驶人到安全科办理手续,提交材料:(1)安全保证金 2000 元;(2)所驾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3 份;(3)驾驶证复印件 3 份;(4)山东省道路交通运输资格证复印件 3 份;(5)本人一寸照片 4 张。经审查合格后,由安全科对其进行理论及驾驶操作技能考试。经考试合格后,填写驾驶人内部上岗证登记台账,同时填写内部上岗证资格审查、考核、录用呈报表,附(安全保证金收据复印件)经分管领导审批后上报集团公司车安处办理。二、内部上岗证发放:经集团公司车安处审批取得内部上岗证后,由安全科统一填写内部上岗证发放回收记录后核发。
3、三、内部上岗证的签章:每月 27 日、28 日到客运公司参加安全例会,按会议签到薄对内部上岗证进行签章,迟到、早退者不予签章。特殊情况不能正常参加会议者,必须提前到安全科请假,批准后于次月 1 日前到安全科补课,方可盖章,不接受教育不予签章。四、内部上岗证审验:驾驶人“内部上岗证”每年审验一次,经客运公司安全科审验合格后签章。未经审验签章者一律不允许从事营运。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审验:(1)年度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驾驶人;(2)年度内不参加安全例会两次以上的驾驶人;(3)年度内被查处有严重违章的驾驶人;(4)不服从安全管理者。五、在路查中违章行车的暂扣内部上岗证,下岗学习直至吊销内部上岗证的处理,按道路稽查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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