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副厂长(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1、协助厂长抓好全面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全厂的安全生产负具体领导职责。2、组织生产过程中,要均衡、合理,使职工劳逸结合,将安全工作做到每一个工作环节中,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当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计划、布置、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坚持执行“安全指标的一票否决权”4、定期组织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解决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并检查其落实情况,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5、协助厂长督促有关人员和本厂各部门建立、健全、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标准及特殊作业规程,并负责审批工作。6、督促有关部门搞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作业标准的教育培训工作,并检查其贯彻执行情况。7、督促落实新建、改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的“三同时”。8、组织和领导安全措施计划落实工作,不断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使其达到国家职业安全卫生标准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9、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落实改造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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