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凤阳县“2018.12.5”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2018 年 12 月 5 日 7 时 38 分左右,在凤阳县枣巷镇车杨村路段发生一起手扶拖拉机因操作不当侧翻,逆向与变型拖拉机相撞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 2 人当场死亡,5 人受伤,其中 1 人经凤阳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 13 时 20 分死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号)和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232 号)第 19 条规定,滁州市人民政府授权滁州市安全监管局组织成立由局长孔祥宁任组长,市安全监管局、市纪委监委、市公安局、市农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总工会、凤阳县人民政府等组成的凤
2、阳县“2018.12.5”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依据凤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对该起事故的现场勘验和责任认定,在有关部门、单位的积极配合下,调查组通过实地勘察、调查取证、查阅资料、询问有关人员,核实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分析了事故发生的原因,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处理建议,形成了凤阳县“2018.12.5”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现将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基本情况(一)枣巷镇地理位置凤阳县枣巷镇位于蚌埠市五河县、明光市、凤阳县三县交界处,北与五河县小新村、南与明光市桥头村相邻。(二)事发路段状况事故现场位于县道
3、 X058 凤五路凤阳县枣巷镇车杨村路段,该路段为东西走向,向西往枣巷镇街道,向东往蚌埠市五河镇小溪村,南边、北边均为农田。凤五路水泥路面,路面平坦干燥。事发路段现场道路全宽 6米,中心无护栏隔离,无中心线,白天视线良好,该路段限速 30km/h。道路沿线多处可见“禁止拖拉机违法载人”等宣传标语、条幅。(三)事故车辆情况1、皖 12/75422 变型拖拉机,个体农户所有,行驶证登记所有人:蒋某信(安徽省明光市 xx 村人),实际车主:张某(安徽省凤阳县枣巷镇 xx 村人);登记机关:明光市农机监理站。厂牌型号:北京 BJ600J,初次登记日期:2008 年 3 月 4 日。事故发生时未载货。投
4、保保险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五河支公司直销营业部,投保交强险 12.2 万元。2015 年 10 月 10 日,该车行驶证登记所有人蒋某信将车以3.6 万元的价格卖给张某,出售后,未到明光市农机监理站办理变更备案,由张某使用至今。2017 年 12 月 4 日,该车由灵璧县兴亚农机检测有限公司检测,12 月 8 日出具了拖拉机安全技术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农机安全性能检测合格,检验有效期至:2018 年 12月 8 日。该检测报告当日送明光市农机监理站备案。2、本案手扶拖拉机属于蚌埠市五河县,所有人:陈某忠,无驾驶证,该车无牌,未投保任何保险。经调查,造成事故的车辆均为拖拉机,不属
5、于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归口直报规定的十二类道路运输车辆。(四)相关人员情况1、车辆驾驶人员情况(1)陈某忠,手扶拖拉机驾驶员,男,汉族,19xx 年 x 月xx 日出生,住址: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小溪镇 xx 村 xxx 号。身份证号:340322xxxxxxx0127,无驾驶证。(2)张某,男,汉族,19xx 年 x 月 xx 日出生,户籍地址:安 徽省 凤 阳 县枣 巷 镇 xx 村 xx 队 x 号,身 份 证 号:341126xxxxxxxx7513,准驾车型:G,初次领证时间:2009 年7 月 31 日,有效起始日期:2015 年 7 月 31 日,有效期限 6年,发证机关:滁州市农
6、业机械化管理局。2、死亡人员情况(1)郜某玲,女,汉族,19xx 年 x 月 x 日生,户籍地址:安徽 省 铜 陵 市 郊 区 xx 一 队 散 户 xx 号,身 份 证 号:340711xxxxxxx0026,手扶拖拉机乘车人,在事故中当场死亡。(2)刘某,女,汉族,19xx 年 xx 月 xx 日生,户籍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小溪镇 xx 村 xxx 号,身份证号:340322xxxxxxxx2025,手扶拖拉机乘车人,在事故中当场死亡。(3)钟某明,男,汉族,汉族,19xx 年 x 月 x 日出生,户籍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小溪镇 xx 村 xxx 号附 x 号,身份证号:340322xxxxxxxx2017,手扶拖拉机乘车人,事故中受重伤送至医院抢救无效死亡。3、手扶拖拉机乘车人情况陈某忠驾驶的手扶拖拉机所载 7 人(郜某玲、刘某、钟某明、马某侠、王某科、刘某平、黄某芹)均家住蚌埠市五河县小溪镇 xx 村,受亲戚朋友之邀帮忙植树。(五)天气情况经查,12 月 5 日上午 7 时至 10 时,事故路段区域气温 3-8摄氏度左右,阴天,能见度一般,西南风微风,适宜车辆行驶。(六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