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丰泽区宝秀小区二期工程“725”爆破安全事故调查报告2012 年 7 月 25 日 19 时许,丰泽区宝秀小区二期工程工地一名工人被爆破飞石砸中头部,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一、事故经过2012 年 7 月 25 日 15 时许,福建高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技术员邹*、安全员刘*平、爆破员王*远、仓管员王*湖及福建省海西爆破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员吴合等人在宝秀小区二期6#-10#楼地下室基础石方爆破工地上进行爆破作业。该爆破作业分两次进行,第一次爆破总共 20 个孔,平均孔深 2.5米,爆破总装药量为 6.8 公斤;第二次爆破共 45 个孔,孔深 0.8 米-2.8 米,其中浅孔爆破法破大块孔数为 16
2、个,孔深 0.8 米-1.2 米,浅孔梯段爆破孔数为 29 个,孔深 1.5 米-2.8 米,爆破总装药量为 13 公斤,综合单耗为 0.22 公斤/米 3。爆破临空面方向为爆点的西北侧开阔地带,爆区采用胶帘、砂袋和渔网进行三重覆盖。爆破作业人员于 16 时 30分完成装药、连网及覆盖,18 时 50 分进行第一次爆破,18时 55 分进行第二次爆破。在第二次爆破中,飞石击中爆点东南侧 141.5 米处正在吃晚饭的工人赵行才,赵行才经送泉州市人民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二、事故原因分析及性质认定(一)事故直接原因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号)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事故调查组
3、聘请了 3 位专家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鉴定,得出以下结论:1.浅孔爆破法破大块极易产生飞石;2.岩层中出现节理裂隙易造成爆破飞石;3.安全警戒出现疏漏,造成警戒区 200 米内出现闲散人员;4.未能严格按照爆破技术设计要求对爆区进行严密覆盖。(二)事故间接原因1.福建高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爆破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对爆破作业人员安全教育不到位。2.福建省海西爆破监理有限公司履行监理职责不到位。3.福建省融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宝秀小区二期 7#-10#楼工程项目部管理不到位。4.厦门勤奋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履行监理职责不到位。5.相关职能部门监管不够到位。(三)事故性质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五、事故处理建议建议相关部门给予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的 4 家企业单位及相关人员行政处罚等相应处理;建议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的 2 名相关人员刑事责任;建议给予有关职能部门 2 名相关人员党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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