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东揭阳“1112”“宇通1”轮自沉事故调查报告讲解了2017年11月8日从广西防城港开航前往揭阳的“宇通1”轮,在装载铁矿石4989.8吨后,于11月12日凌晨在惠来石碑山水域靖海电厂外东南约2.6海里处发生自沉事故的过程。报告详细记录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沉没原因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和环境影响。事故导致船舶及货物沉没,部分存油泄漏,直接经济损失达2665万元人民币,构成较大等级水上交通事故。鉴于沉船已被破碎性打捞清障,无法对船体完整情况进行勘验,调查组通过分析现有证据,提出了三种可能的事故原因:一是船舶触碰水中碍航漂浮物,二是风浪及货物共同剪切力作用下船壳破损或开裂,三是大风浪航行中甲
2、板上浪导致货舱等舱室进水。报告还涵盖了事故调查取证情况,包括核查证书、询问笔录、取得相关文件资料等内容,并对事故船舶、船员、公司概况进行了详尽介绍。此外,报告对气象海况与事故水域通航环境情况进行了说明,指出了事故发生时的重要因素,如沉没时间和位置、货物及其装载情况等,并深入分析了事故经过、处置情况及损失情况,最终给出了安全管理建议。广东揭阳“1112”“宇通1”轮自沉事故调查报告适用于航运企业、海事管理部门及相关从业人员。该报告为航运企业在恶劣天气和复杂水域航行时提供了宝贵的安全警示,帮助其制定更为完善的风险防控措施。对于海事管理部门而言,报告中的事故原因分析和安全管理建议有助于其改进监管手段,提升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同时,报告也为船员培训提供了真实案例,使船员能够从中吸取教训,增强应对突发状况的能力,确保航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