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应急管理部应急管理部 中央文明办中央文明办民民政政部部 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应急力量健康发展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应急力量健康发展的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文明办、民政厅(局)、团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文明办、民政局、团委,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从事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社会组织、城乡社区应急志愿者(以下统称社会应急力量)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中的重要作用,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要求,现就进一步推进社会应急力量健康发展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2、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积极适应国家新一轮应急管理体制改革要求,着眼构建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社会应急力量政策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动员引导,统筹社会资源,创新服务方式,强化规范管理,全面提升建设质量和发展水平。(二)基本原则。2深入发动,多方参与。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切实把有志于应急管理事业的志愿者凝聚起来,积极投身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充分调动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等各方面积极性,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社会应急力量的良好
3、氛围。分类引导,突出特色。根据辖区内灾害事故种类,确定适应不同救援任务需要的社会应急力量发展类型,明确目标方向,搞好功能定位,突出应急特色,实施重点引导,进一步强化其专业特长和技术优势,着力打造一批能够担负不同急难险重任务的应急骨干队伍。搭建平台,创新发展。强化服务意识,积极为社会应急力量搭建任务对接平台、技能提升平台、资源保障平台、表彰激励平台,创造开展工作的有利条件;大力推动创新实践活动,借鉴有益经验,改进工作方法,丰富服务内容,拓展发展空间,释放内在活力,不断提高建设实效。依法规范,注重诚信。坚持依法依规推动社会应急力量建设,强化灾害现场救援协调保障,将好的经验和做法提炼形成法规制度和政
4、策标准,实现权威高效、公平有序;推动社会应急力量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初心使命教育,不断强化其诚信自律、服务人民和遵规守纪意识。(三)发展目标。利用三至五年的时间,初步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多样、治理有序、充满活力的中国特色社会应急力量体系,以社区为重点的网格化、制度化组织系统基本建立,以3防灾减灾救灾为主要任务的应急联动机制健全顺畅,以引导、扶持、鼓励为手段的政策保障措施更加有力,以广泛参与、共建共享为特征的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形成一大批管理规范、技能精湛、作风过硬、严格自律、情怀高尚的社会应急力量。二、主要任务(一)统筹规划发展。把社会应急力量纳入本地区应急力量体系建设规划统筹安排,设
5、计好发展的目标、类型、规模和能力指标等要素。民政部门会同应急管理部门依法依规做好有关防灾减灾救灾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工作;应急管理部门履行业务主管单位或者行业管理部门职责,按照符合登记标准条件、符合本地区防灾减灾救灾需要的原则,规范工作程序,完善审查标准,支持相关社会组织依法成立。根据时代发展对应急志愿服务的要求,探索建立城乡社区应急志愿者网络体系,有规划、分专业、常态化做好志愿者骨干队伍的建设储备,努力打造适应多种领域需求的应急志愿者队伍。(二)加强政策扶持。积极推动地方性法规标准制定修订工作,出台实施适用性、针对性强的政策措施,逐步构建起系统完备的社会应急力量制度体系。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动
6、政府购买服务;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应急管理工作发生的相关费用给予必要补偿。完善保险制度,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向社会应急力量提供优质专属保险产品,提高安全保障水平。(三)强化能力建设。应急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完善社4会应急力量训练保障体系,规范培训大纲、训练教材、考核标准,组织能力测评和比武活动;探索建立社会应急力量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专业救援队伍等共享共用训练资源和联合开展培训演练的工作机制。相关部门依职责推动社会应急力量完善应急救援、应急志愿服务预案,开展实案化实战化训练,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加强应急救援员国家职业资格管理。支持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应急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四)做好应急动员。组织社会应急力量开展灾区群众工作和社会工作,积极参与监测预警、信息传送、防灾避险、紧急疏散、自救互救、物资抢运、心理疏导、创伤修复等工作。开展应急物资保障,参与预置预储和揽收、运输、配送,以及救援救灾物资接收、分发等工作。做好应急舆论动员,增强灾区群众信心,形成众志成城、共克时艰的良好氛围。做好应急科技动员,建立关键应急技术装备资源数据库,推动社会应急力量与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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