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14 ,大小:19.36KB ,
资源ID:208660     下载积分:5 金币    免费下载
快捷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扫码支付 微信扫码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aqrzj.com/docdown/208660.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环境保护部令6号《限期治理管理办法(试行)(已废止)》.docx)为本站会员(安全人之家)主动上传,安全人之家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安全人之家(发送邮件至316976779@qq.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环境保护部令6号《限期治理管理办法(试行)(已废止)》.docx

1、限期治理管理办法(试行)(已废止)限期治理管理办法(试行)(已废止)第一章第一章总总则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督促排污单位在限期内治理现有污染源,纠正水污染物处理设施与处理需求不匹配的状况,推动水污染物工程减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水污染防治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排污单位的污染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适用限期治理:(一)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本办法以下简称“超标”);(二)排放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实施总量削减和控制的重点水污染物,超过总量控制指标的(本办法以下简称“超总量”)。第三条【不适用情形】排放水污染物超标或

2、者超总量,但有下列情形之一,法律法规相关条款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特别规定,不适用限期治理:(一)建设项目的水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一条处罚。(二)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其配套建设的水污染防治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的,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处罚。(三)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拆除、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的,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三条处罚。(四)违法采用国家强制淘汰的造成严重水污染的设备或者工艺,情节严重的,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处罚。第四条【级别管辖】国家重点监控

3、企业的限期治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决定,报环境保护部备案。省级重点监控企业的限期治理,由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决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其他排污单位的限期治理,由污染源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决定。第五条【特殊管辖】下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实施限期治理有困难的,可以报请上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决定限期治理。下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依法应予限期治理的排污单位不作出限期治理决定的,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成下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决定限期治理,或者直接决定限期治理。排污单位排放水污染物超标或者超总量造成

4、的社会影响特别重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形的,环境保护部可以直接决定限期治理。上下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同一污染源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重复下达限期治理决定。第六条【期限】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实际需要,合理确定限期治理期限。限期治理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1 年。但完全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被限期治理的排污单位不能按期完成治理任务的除外。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不得通过重复下达限期治理决定等方式,变相延长限期治理期限。第七条【信息公开】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报刊、门户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将下列信息向社会公开:(一)被责令限期治理的排污单位名称、限期治理决定书、排

5、污单位的限期治理方案等相关文件;(二)完成限期治理任务后,被依法解除限期治理的排污单位名称;(三)因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被依法责令关闭的排污单位名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第二章第二章决定程序决定程序第八条【立案调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现场检查时,可以凭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现场即时采样或者监测的结果,判定污染源排放水污染物是否超标或者超总量。对经现场检查判定排放水污染物超标或者超总量的污染源,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分析原因。经分析判断超标或者超总量可能是由水污染物处理设施与处理需求不匹配原因造成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

6、照本办法有关限期治理管辖权限的规定立案调查,并确定负责立案调查的机构。第九条【判断步骤】对已被立案调查的排污单位,负责立案调查的机构应当通过以下步骤,对排放水污染物超标或者超总量是否因水污染物处理设施与处理需求不匹配所致作出判断,并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一)现场监测:组织环境监测机构按照污染源监测规范规定的采样频次,对污染源在生产周期内所排水污染物进行监测;(二)技术评估:组织行业生产专家、污染物处理技术专家和企业代表,采用工艺流程分析、物料衡算等方法,对排污单位水污染物处理设施与处理需求是否匹配进行分析评估。第十条【事先告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监测数据和技术评估结果,判断水污染物处理设施与处理需求不匹配导致排放水污染物超标或者超总量的,应当向排污单位发出限期治理事先告知书。第十一条【告知内容】限期治理事先告知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排污单位名称;(二)水污染物处理设施与处理需求不匹配导致排放水污染物超标或者超总量的事实和证据;(三)拟作出的限期治理决定和法律依据;(四)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法律后果;(五)排污单位陈述、申辩和申请听证的权利。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为必要时,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