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万创研发中心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 一、总则 1万创研发中心施工图设审查要点万创研发中心施工图设审查要点 一、总一、总 则则 (一)为指导并统一集团公司施工图审查工作,提高审查水平,确保审查质量,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现行规范,结合万科集团实际,制定 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以下简称“审查要点”)。(二)本审查要点包括程序性审查、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岩土工程勘察、节能设计审查等内容。对工业建筑的相关部分设计内容可参照
2、执行,并应执行工业建筑的现行标准和规范。(三)凡在万科集团行政区域内从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活动的审查机构和审查人员,应当执行和遵守本审查要点;从事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单位和技术人员,应当参照本审查要点,使其所编制的工程勘察设计成果达到国家规定的深度要求;建设单位应按本审查要点规定的条件提供送审资料,并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四)对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抗震设计审查,必须由具有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计审查资质的审查机构进行审查;建设单位应按规定提供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纪要。(五)施工图审查机构和审查人员,应当对其施工图审查质量负责,并承担审查责任;工程
3、勘察设计单位应对其工程勘察设计成果质量负责,并承担勘察设计责任。(六)从事施工图审查的审查机构和审查人员,应当以严肃认真,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严把审查质量关,不得出现错审、漏审等问题。(七)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得存在使用已废止的标准图、设计规范和标准;不得采用已淘汰的产品和已公布废除的材料;不得对设备、材料指定生产厂家和供应商。(八)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采用国外技术和国内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且不符合国家现行强制性标准的,应报省建设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审定。对未经审定和已开工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审查,应由建设单位报建设主管部门处理。(九)对设计中采用国家标准、规范,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规定不一致时
4、,应分别按下列情况处理。1)国家、行业标准、规范的强制性标准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规定中的严格程度为 一、总则 2“应”或必须时,不得降低。2)当国家标准规定“宜”或“可”时,审查中可与设计单位讨论确定,但必须满足功能要求和保证安全。3)行业标准高于国家标准的且版本出版早于国家标准的应按国家标准执行。4)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要求高于国家标准时,可按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执行。5)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不一致时,一般按国家标准执行。(十)本审查要点是按照国家和省现行工程勘察设计规范、标准及有关政策规定编制的,如国家和省规范、标准及政策规定变更时,从其规定。万创研发中心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
5、三、房屋建筑(一)建筑专业 3二、程序性政策性审查(一)一般规定 1.11.1 依法施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凡投资额在 30 万元及其以上或建筑面积在 300 平方米及其以上的各类新建、改建及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简称施工图)必须实施审查。抢险救灾及其他临时性建筑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不适用本规定。1.2 1.2 建设单位可以万科集团范围内自主选择施工图审查机构(简称审图机构)审查。建设单位和审图机构应当签订施工图审查协议(合同),明确审查内容、时间、审查收费以及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等。审图机构应该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审查费,审
6、查费计费基数应该按国家现行勘察设计收费标准执行。1.31.3 建设单位和审图机构之间来往的文件、资料和有关的证件,必须真实、可靠,文字、数字清楚、准确。1.41.4 审图机构应当依法和按照施工图审查协议的约定实施施工图审查,出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和审查报告;或者出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不合格通知单,书面说明不合格的内容和原因。并将审查的结果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1.51.5 施工图审查内容包括:1.5.11.5.1 是否符合规划的批准要求;1.5.21.5.2 施工图设计文件(简称施工图)编制单位是否超出其勘察、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许可的范围;1.5.31.5.3 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1.5.41.5.4 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1.5.51.5.5 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是否按照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并签字;1.5.61.5.6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审查的内容(详见“十”条);1.6 1.6 审图机构不得任意增加和减少本章第 1.5 条的审查内容。对本章第 1.5 条以外的其他技术标准的情况,可提出建议性修改意见,并记入审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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