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煤辅助系统的安全检查采煤工作面是煤矿主要生产场所,与采煤工作面相配套的辅助系统,一般由回风平巷(为回风、运料、行人所用)、运输平巷(为运煤、进风所用)、煤仓、装车点以及分布其间的各种设备设施组成。安全检查工作实际上是从一个入口进入系统检查,工作面是检查工作的重点。(一)装车点的检查(1)在装车点车场范围内,巷道两侧人行道宽度不小于或等于 1m。在双轨巷中,每股道上车辆外沿间距不小于或等于0.7m。(2)架线高度应不小于或等于 2.0m。(3)照明齐全,信号、监控、通信设备齐全、有效。(4)调度绞车安装设置合理,绞车稳固防护及操作,信号和钢丝绳符合要求。(5)装车平台应高出轨面 0.5m,宽度
2、不小于或等于 0.6m,长度不小于或等于 1.6m,距矿车外沿距离不小于或等于 0.4m,以便于装车工操作和查看车内情况。装车时必须逐车查看,以防装煤埋人和设备。(6)装车点的给煤机或煤仓漏斗挡板完好、灵活。(7)调度绞车司机、装车工应持证上岗。(8)煤仓如有堵塞卡仓,不准探头进入观察,更不准探身或进入煤仓。严禁人员从下方进入。(9)煤仓堵塞,煤仓、溜煤(矸)眼必须有防止煤(矸)堵塞的设施,应优先使用空气炮震动投仓,检查煤仓、溜煤(矸)眼和处理堵塞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处理卡在溜煤(矸)眼中的煤、矸时,如 162果确无爆破以外的其他方法,可爆破处理,但必须制定专门措施经矿长批准,并遵守下列规定
3、:爆破前检查溜煤(矸)眼内堵塞部位的上部和下部空间的甲烷浓度;爆破前必须洒水;使用用于溜煤(矸)眼的煤矿许用刚性被筒炸药,或者不低于该安全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每次爆破只准使用 1 个煤矿许用电雷管,最大装药量不得超过 450g。(10)煤仓上口必须设有栅栏,防止人员坠入。煤仓上口要有防水灌入煤仓的措施,如砌筑挡水围墙等。严禁煤仓、溜煤(矸)眼兼作流水道。煤仓与溜煤(矸)眼内有淋水时,必须采取封堵疏干措施;没有得到妥善处理不得使用。(11)煤仓堵塞,不准从上面用水冲。如果煤仓灌水,必须编制专门处理措施,严防溃仓事故发生。(12)装车点要有洒水灭尘设施,并认真进行洒水灭尘,防止煤尘飞扬。(13)为
4、防止风流紊乱和防尘,应防止放空煤仓。有涌水的煤仓可以放空,但闸板必须关闭,并设引水管。(14)装车点应有清扫制度,保持装车点清洁卫生,无浮煤堆积、无积水、无杂物,做到文明生产。(二)回风顺槽的检查(1)通风管理方面。检查风流风速是否正常,如发现风速减小、风流气温异常,要立即查明原因、找出问题,并及时排除。(2)瓦斯管理方面。检查专职瓦斯检查工的工作情况,查看瓦斯牌板记录,用便携式甲烷测定仪检测现场甲烷浓度,查看甲烷监测传感器安设的位置及隔爆水(袋)棚完好状况,发现问题,查明原因。(3)煤尘管理方面。主要检查浮尘、积尘情况,掌握除尘制度、措施执行情况和存在问题,查看煤层注水情况。(4)所有绞车的
5、稳固、防护、信号、操作、控制设施是否齐全有第七章煤矿采煤系统的安全检查效、灵活可靠,钢丝绳完好状况以及相配套的托辊是否齐全灵活。(5)轨道、道岔、轨枕是否铺设合格,有无不平不稳,轨距、间距、平整度是否符合要求。(6)水管、电缆敷设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包括吊挂高度、吊钩间距、电缆吊挂垂度及各种电缆间距是否整齐合格,有无拖地现象。(7)所有电气设备(尤其是电话、电铃、照明灯具、信号装置)是否防爆,有无螺栓松动、失爆现象。(8)检查巷道支护和环境卫生。支护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无空棚缺柱、断梁折柱、空帮空顶等现象,支护要齐全坚固、迎山有力,顶帮刹严刹紧。巷道内无杂物、积水、浮煤,材料靠帮码放整齐且不影响通风、行车和行人,应有指定的材料码放场。(9)检查巷道内的超前支护。采煤工作面随煤壁的推进,一方面顶板动态压力随着工作面推进而前移,集中压力将显现在工作面煤壁线往外 13m 处;另一方面,随着工作面的推进,巷道的原来支护将被拆除、改动和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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