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停工安全验收管理制度开停工安全验收管理制度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则则第一条 为规范生产装置的开停工管理,做到有章可循,督促检查开停工装置的安全措施落实、准备情况,确保开停工的质量,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装置正常开停工是指按计划、指令预先安排的停工和开工。第二章第二章 管理职责和要求管理职责和要求第三条生产部负责开、停工安全验收的组织及意见整理反馈;组织开停工方案的编制和审批;负责开停工装置开停工方案培训情况的检查核实;负责装置试压、试密、吹扫的核实;负责组织对开工装置的开工条件进行确认;负责开停车方案的审查会签。第四条 安全管理部负责负责现场安全、消防、应急器材的检查核
2、实;负责人员安全操作规程培训的落实检查;负责开停工前危险作业及危险因素的辨识和审查;负责开停车方案的审查会签。第五条 设备管理部负责组织对开停工装置所有的设备进行验收检查;负责电器、设备调试及备用情况的核查;负责人员设备培训的核实和检查;负责开停车方案的审查会签。第六条 品管部负责开停工期间影响产品质量的环境因素核查和辨识及清洁达标情况验收;负责开停车方案的审查会签;第七条 技术研发部负责装置开停工的工艺技术操作规程的编制、审批,负责人员工艺技术操作规程培训的落实检查;负责开停车方案的审查会签;第八条车间主任负责组织本装置开停工安全措施的编写。开工前必须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开停工方案中必
3、须包括风险控制措施和应急措施,并组织培训学习及考试。第三章第三章 装置开停工安全验收管理装置开停工安全验收管理第九条 各装置开工前,由分管车间提交验收申请,由生产部按公司启动前安全检查管理程序(YFAQDB012016)组织各部门进行开工验收,对不合格事项由车间组织整改,验收确认合格报 PSSR小组组长、主管生产副总签批后,车间根据安排组织开工;新建装置开工前,验收确认合格报 PSSR 小组组长、各分管副总审核,现经总经理签批。第十条 安全验收确认内容包括:(一)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完成培训并考试合格;(二)工艺技术规程、开工规程、安全预案等技术资料、管理制度齐全。(三)安全、职业
4、卫生、消防、气防、救护、通讯、劳动保护等器材、设施配备到位,完好备用;岗位工器具已配齐;巡检路线及标牌已设置。(四)容器、管线等设备检验合格,并有相关记录。(五)设备、管线吹扫试压试漏合格,动设备完好备用;装置盲板管理责任落实。(六)安全设施(安全阀、压力表、可燃气体报警仪、硫化氢报警仪等)安装完毕,检验合格并投用。(七)仪表系统、各类联锁自保系统调试完毕;计量仪表启用;设备标志、管道流向标志齐全、准确。(八)施工现场清理干净,装置区施工临时设施已拆除,设备、管线保温基本结束。第十一条 新建、改扩建装置开工,新设备投用前,必须进行风险评价,确定相应的风险控制和应急措施。第十二条 正常停工状态确
5、认内容包括:(一)按停工规程将工艺管道、塔、容器、炉、机泵、换热器等设备内部介质全部退净,并完成相应的吹扫、热水蒸煮、水顶线、酸碱中和、化学清洗、氮气置换、空气置换等处理,管道设备吹扫置换干净。(二)必须按隔离方案完成检修装置与公共系统及其它装置、管网彻底隔离。隔离方案中盲板表与现场一致,加盲板部位必须设置明显的盲板标识及标号。(三)装置各类水池要在停工交检前将所有污油清出,污水排空。装置内污水井进行封闭,出装置污水与外界隔离。(四)硫化氢管线需制定专项方案进行处理,预防 FeS 自燃,并完成专项安全检查。(五)装置地面、设备、平台、管道外表面无油污、杂物和易脱落保温铁皮等。装置内及周边无任何
6、油桶、化学药剂及停工排放物和工业生活垃圾。(六)装置消防、安全设施完好备用。灭火器、空气呼吸器等各类急救用品齐全完好备用,蒸汽胶管、水带摆放整齐并随时可以投用。第四章第四章 装置开停工验收考核细则装置开停工验收考核细则第十三条 开停工安全验收的组织(一)新设备、新建项目或技术改造项目投用前,由车间负责组织人员编写首次开停工安全措施,并交安全管理部审核,主管安全副总签批。(二)车间装置非改造性开停工时,由车间负责编写开停安全措施,并交安全管理部审核,主管安全副总签批。第十四条 开停工培训(一)各车间必须组织全员学习(包括现场交底),确保每个操作人员均能熟练掌握该次开、停工的有关步骤、知识。否则予以负责人降级一个月及以上处理。(二)技术改造、新设备投用或新项目投用前必须进行全员考试,考试合格后实施开工工作。第十五条 开停工安全确认开停工前由生产部组织各职能部门进行验收,对开工人员配备及培训、教育,原料及备品、备件准备,施工队伍培训及上岗考核,开工安全设施等情况进行现场确认。不合格项短期内确难整改的,由开停工负责部门出具整改计划和控制措施,经生产副总确认后可实施开停工。第十七条 开停工安全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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