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桥墩柱间爆破安全防护专项方案一、工程概况*大桥孔跨布置型式为 130m 简支 T 梁+(81+150+81)m 预应力混凝土连续刚构+330m 先简支后结构连续 T 梁。左幅桥起点桩号为K40+958.2 至终点桩号 K41+411.8,全长 453.6m;右幅桥起点桩号 K40+958.2至终点桩号 K41+407.8,全长 449.6m。全桥 2 号、3 号主墩桩基采用 16 根直径为 2.2m 桩基,1 号、4号过渡墩采用 4 根 2.0m 桩基,桩基按嵌岩桩设计,桩基嵌入中风化岩层的深度扣除基岩倾斜的影响后不小于 6m。主墩承台采用 19.222.85m 整体式矩形承台,过渡墩承台采
2、用 9.58.83.5m 矩形承台。1 号过渡墩里程桩号为K40+998.91,桩基左右幅各 4 根,设计共 8 根,桩长 25m,桩顶设计标高为1332.945m;0 号桥台里程桩号为 K40+962.2-K40+968.2,桩基左右幅各 6 根,设计共 12 根,前排桩长 14m,后排桩长 10m,桩顶设计标高为 1364.284m。两承台高差 31.339m。二、方案概述*大桥 0#、1#施工平台炮区覆盖,对爆区上覆盖二层沙袋,一层竹笆或一层轮胎与一层橡胶片。沙袋和竹笆错开铺设,中间不留缝隙,竹笆之间用铁丝连接。覆盖区边沿超出爆破区边沿 1m 以上。或者光布一层轮胎再布一层橡胶片,轮胎相
3、互紧密接触,胶片互相搭接 20cm。轮胎中心空洞处和轮胎之间空隙处压沙袋,沙袋单重超过 30kg。距离主要道路及 2#墩施工平台方向应设立防护栏架,防止产生飞石飞出。三、爆破时,应在危险区的边界和通道上设立岗哨和标志,路口用警戒绳拦截过往行人及车辆,山上插警戒旗杆,警戒标志和警戒点在空旷地方不能拉得太开,爆破警戒线应严格按有关规定或具体设计设置。雷雨天、夜间、大雾天禁止进行爆破作业,盲炮必须及时处理,禁止掏出拉出起爆药包,严禁打残眼。四、爆破前的警戒工作,定人、定点、专人负责。根据GB6722-2003爆破安全规程第 4.13.1.1 条规定炮响完后,露天爆破不少于15 分钟才准爆破检查人员进
4、入爆破作业地点进行安全检查。爆破工作开始前,必须确定危险的边界,并设置明显的标志。五、爆破前必须同时发出音响和视觉信号,使危险区内的人员都清楚听到和看到。应使全体职工和附近居民事先知道警戒范围、警戒标志和声响信号的意义,以及发生信号的方法和时间。第一次信号-预告信号,以一短一长哨音为信号,反复吹,此信号发出的同时,清场人员从爆区开始清人和设备,将所有人员和设备清出警戒区意外,并向危险区边界派出警戒人员,相邻警戒点要能互相通视和通话,中间不能有盲区。第二次信号-起爆信号,以两短一长哨音为信号,反复吹,确认人员、设备全部撤离危险区具备安全起爆条件时,方准发出起爆信号,根据这个信号爆破员起爆。第三次
5、信号-解除警戒信号。以一长哨音为信号,反复吹,未发出解除警戒信号前,岗哨应坚守岗位,除爆破工作领导人批准的检查人员以外不准任何人进入危险区,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准发出解除警戒信号。三段信号都用旗帜和口哨,使附近人员都能看到和听到。六、爆破安全技术1、整个施工过程中,必需自始至终完全无条件地执行安全规程。暂时无法执行时要停工,并创造执行条件。条件具备后方可重新开工。2、所有参与施工人员,必须都是经过相应专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者,还要持证上岗。现场所有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3、爆破器材购买要向公安局提出申请,取得爆破物品购买证,凭证到指定供应点购买。不得转卖,转购,不准挪作他用。4、炸药运输必须用专用
6、运输车,按规定路线、时间运输,由专职人员押运。5、爆破器材进场后,要划出警戒范围,派专人警戒,警戒半径 50m,禁止闲杂人员进入。严防丢失爆破器材。6、一切爆破器材装、卸、搬运,都由专职人员完成,并轻拿轻放。禁止磕、碰、摔、砸。7、加工起爆药包只能由放炮员一个进行。并在远离炸药雷管临时存放的安全地点进行。8、装药前要用风管吹净炮孔。9、在药卷上扎雷管孔,只能用竹制或木制工具,不能用金属工具,更不能用雷管直接顶入。10、购、运、发放各个环节都要造册登记,账、物完全相符,严防丢失炸药、雷管。一旦发现账、物不符,立即查找并报告上级。11、爆破器材当天用不完,必须当天退库。12、爆炸物品使用前要检查是否有变质、损坏。不合格者不能使用。13、装药前对炮的布孔参数进行核查,误差超过 5者要采取补救措施。14、雷管要使用同厂、同批、同日生产的,并对雷管逐个检查,不合格者不能使用。15、炮孔中的水无法清除干净时,要采取防水措施。16、严格按设计药量装药。17、起爆网路只能采用经批准的设计网路。七、现场安全操作实施细则1、使用导爆管起爆网路时应注意的事项(1)导爆管网络中不得有死结,不能对折,要防止管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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