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镇污水处理能源消耗限额讲解了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单位污水量的能源消耗限额要求及其适用范围。该文件详细规定了城镇污水处理厂在统计报告期内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实物量,以及这些能耗与同期处理污水量之间的关系。具体而言,文档明确了综合能耗、电耗、单位污水处理综合能耗和单位污水处理电耗等关键术语,并定义了限定值、准入值和先进值的概念。文件中特别指出,新的标准取代了2014年的版本,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的要求进行了更新,使其符合更严格的地方排放标准DB11/890-2012。此外,新标准扩展了能耗统计边界,新增再生水深度处理系统、脱色消毒系统和污泥脱水系统的能耗统计。针对不同的处理工艺,如MBR处理工艺
2、和其他非MBR处理工艺,制定了更为详细的单位污水处理综合能耗限额。同时,为确保节能措施的有效实施,文档还提供了具体的计算方法,并附录了各种能源折算为标准煤的参考系数,以便于实际操作。城镇污水处理能源消耗限额适用于北京市内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旨在规范和监督这些设施在处理污水过程中的能源消耗情况。此标准不仅适用于现有污水处理厂的日常运营,也涵盖了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的能源消耗管理。通过设定明确的能耗限额,该文件鼓励污水处理厂采用更高效的处理技术和设备,以降低单位污水处理的能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这不仅有助于减少能源浪费,还能促进环境保护,确保出水水质达到地方排放标准的要求,推动整个行业向绿色可持续发展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