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司机责任追究制1、位发生轻伤及以上事故和重大责任事故按照有关法律和矿有关规定进行追究处罚。2、司机不持证上岗罚款 10 元。3、司机不熟悉锅炉的基本结构组成及工作原理罚款 20元。4、出现一次不按本工种操作规程操作罚款 10 元。5、严格现场交接班,交接双方对岗位存在问题、岗位设施、岗位物品等全面交待、检查,双方签字后,交班人方可离开岗位,否则罚责任人 10 元。6、严禁酒后操作,严禁闲谈,打闹,否则罚责任人 10元。7、上标准岗,衣冠整齐,精力集中,严禁睡岗、脱岗、串岗,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否则罚款 10 元。8、严格控制闲杂人员进入工作场所,否则罚款 10 元。9、未及时对锅炉进行排污一次罚款 20 元。10、未及时对水位机进行冲洗一次款 10 元。11、锅炉巡查项目不全面,罚款 10 元。12、记录填写不认真罚款 10 元。13、未执行要害岗位登记制度罚款 10 元。14、不熟悉锅炉的检修规定罚款 10 元。交接班时未对锅炉的高、低水位报警及低水位联锁保护装置进行试验罚款 2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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