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滁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 年工作要点各县(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滁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年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任务分工,结合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细化责任,加强协作,抓好落实。请各地、各部门于 2022年6月底和年底前分别将半年度和全年工作完成情况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并将各地、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滁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2022年 4月 25日滁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 年工作要点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
2、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为抓手,坚持“理直气壮、标本兼治、从严从实、责任到人、守住底线”,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压实“三个必须”安全监管责任,深入推进“1+10+10”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燃气安全等集中排查整治,抓住突出矛盾问题,进一步强化系统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尽力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全市全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一、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1.严格落实各级党委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各级党委安全生产责任。定期组织党委理论中心组跟进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
3、重要论述。将生命重于泰山学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纳入市、县、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各期学习培训班重要内容。严格落实滁州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综合运用巡查督查、考核考察、激励惩戒等措施加强党委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安全生产等约束性指标在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中的权重,将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作为对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考核、有关人选考察的重要内容。(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市发展改革委等牵头负责。各县市区安委会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以下均需各县市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不再重复列出)2.严格落
4、实各级政府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各级政府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市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政府主要负责人根据党委会议要求,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其他领导干部要分兵把口、严格履责,切实抓好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各级安委会组织定期研判重大安全风险,滚动排查重大安全隐患,主动协调加强跨区域跨部门安全工作。(市安委会办公室牵头负责)对新调整的市、县党政领导干部、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人开展轮训。(市委组织部、市应急管理局牵头)落实基层应急管理及救援力量,推动建立“第一响应人”制度,完善基层应急组织体系。(市委编办、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牵头负责)
5、3.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推动各有关部门依法依规编制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市委编办、市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建立市安委会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和突出问题交办单制度,并加强跟踪督办,限时办结。(市安委会办公室牵头)落实危险废物储存和处置等安全标准规范,抓好污染防治过程中的安全防范工作。(市生态环境局牵头)4月底前,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出台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及时明确监管责任。(市安委会办公室牵头)按照业务相近原则,推动各地区明确并落实
6、景区玻璃栈道、民宿(农家乐)、电化学储能电站、学校实验室等行业领域安全管理标准规范。(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教育体育局牵头负责)4.加强安全生产统筹协调推动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统筹协调推动工作。落实市安委会十五个专项领导小组信息通报、联合执法、隐患排查、会商研判等工作制度。推进市安委会办公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充实市安委会办公室组成人员,明确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协调解决跨领域跨地区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市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建立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内设安委会或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主任或组长,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牵头)5.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表彰。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表彰。结合行业领域工作实际,制定针对性考核细则。(市安委会办公室牵头)高标准迎接省安委会对我市考核巡查,严格反馈问题整改。(市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对落实安全生产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方予以激励,用于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市应急管理局、市财政局牵头)6.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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