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转发安徽省非煤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大排查实施方案有关县(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现将关于印发安徽省非煤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大排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安办202118 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一、迅速将通知精神转辖区内所有非煤地下矿山企业。各矿山企业要结合滁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滁安20209 号)要求,开展大排查,并形成闭环管理。二、应急管理部门要组织开展专家“会诊”,逐矿形成“会诊”报告。并将此次大排查发现的突出问题、深层次问题和拟采取的措施纳入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两个清单”实施动态管理。三、严格监管执法和服务并举。对企业主要负
2、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要“逢查必考”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对执法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给予上限处罚。市应急局将加大督导推动力度。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市)应急管理局每月 2 日前(节假日提前)报送上个月排查情况汇总表(1.企业自查自改情况汇总表;2.应急管理部门检查情况汇总表;3.重大隐患明细表),2022 年 1 月 3 日前向市应急管理局监管一科报送大排查工作总结。联系人:刘凯强,电话:0550-3075690邮箱:附件:1.省安办关于印发安徽省非煤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大排查实施方案的通知2.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全面深入开展非煤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大排查的通知滁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21 年 3 月 18 日抄送:抄送:安徽省琅琊山矿业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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