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讲解了建设项目根据其对环境影响程度进行分类管理的规定,旨在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有效性。对于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项目,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涵盖所有流域开发、开发区建设等区域性开发项目,以及可能对环境敏感区造成影响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等。对于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项目,则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包括可能对环境敏感区造成影响的小型建设项目和污染因素简单的建设项目。对于影响很小的项目,仅需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适用于基本不产生废水、废气等不利环境影响且不对生态条件和功能造成改变的建设项目。同时,名录明确了环境敏感区的界定原则,包括需特殊保护地区、生态敏感与脆弱区、社会关注区以及环境质量已达不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的地区。附则部分说明了未列入分类管理名录中的建设项目按上述原则分类管理,并强调国家明令禁止建设或投资的项目不列入本名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适用于涉及不同规模和类型的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具体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开发区建设、农业综合开发、林业采运、畜牧养殖及渔业捕捞等项目。无论是新建、改建还是扩建项目,只要涉及到对环境有潜在影响的行为,均应按照名录规定进行分类管理。特别是对于位于环境敏感区内的建设项目,更需严格遵循相关要求,确保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到位,以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协调统一。
copyright@ 2010-2025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