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南省重大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工作程序(试行)各省辖市应急管理(安全监管)局:河南省重大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工作程序(试行)已经征求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等 16 家相关单位意见,并由省应急管理厅党组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2019 年 7 月 19 日河南省重大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工作程序(试行)为建立健全重大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工作机制,规范重大自然灾害灾情和应急处置过程分析评估,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应急管理
2、体系的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和省应急管理厅工作职责,制定本工作程序。在我省境内发生的重大干旱、洪涝灾害;台风、风雹、低温冷冻、雪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和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适用本程序。一、启动重大自然灾害调查评估(一)初步判定自然灾害等级。根据应急指挥中心接报的灾情数据和应急处置响应情况,对灾害级别、性质、人员伤亡、造成损失和影响进行预评估,初步判断自然灾害等级。(二)重大自然灾害等级确定。自然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重大自然灾害调查评估:1.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 3 万人以上、50 万人以下。2.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 3000 间或 1500 户以上、2 万
3、间或 3 万户以下。3.暴雨、冰雹、龙卷风、大雪、寒潮、沙尘暴、大风等造成死亡 10 人以上、30 人以下,或者 1000 万元以上、5000 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4.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占全省农牧业人口 10%以上、20%以下,或 50 万人以上、200 万人以下的干旱灾害。5.受害森林面积在 100 公顷以上、1000 公顷以下,或者死亡 10 人以上、30 人以下,或者重伤 50 人以上、100人以下的森林火灾。6.发生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受灾害威胁,需避险转移人数在 500 人以上、1000 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 万元以上、1 亿元以下的地质灾
4、害险情;因灾死亡 10人以上、30 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500 万元以上、1000 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7.发生 5.0 级以上、6.0 级以下地震,郑州市城区及其他省辖市主城区发生 4.5 级以上、5.0 级以下地震。8.有其他需要开展的情况。发生特别重大自然灾害,参与应急管理部组织的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工作。(三)成立重大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工作组。1.根据灾害情况,初步判定为重大自然灾害的,向省政府提出开展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建议。调查评估和统计处负责起草请示和建议,经厅主要领导同意后报省政府。2.成立调查评估组。省政府同意成立调查评估组后,向有关单位和灾种相关单位发函,成立调查评估组。
5、调查评估组由省应急管理厅、公安厅、消防总队、气象局、灾种相关部门和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组成。调查评估组组长由省政府指定,副组长由应急管理、公安、消防、气象、灾种相关部门和事故发生地省辖市人民政府有关负责同志担任。调查评估和统计处负责综合协调工作。3.厅机关各处室按照三定职责实行重大自然灾害分工负责制。由调查评估和统计处牵头组织,应急指挥中心、救灾和物资保障处、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处、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处、火灾防治指导处、防汛抗旱处、宣传训练处参与调查评估。根据不同灾种,重大森林、草原等火灾由火灾防治指导处参加;重大水旱、地震、地质和气象灾害由防汛抗旱处(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处)参加。(四)明确各工作
6、组及任务分工。调查评估组分设 4个工作组,分别为:综合协调组、技术调查(灾害过程)评估组、灾害损失评估组、灾情应对评估组。根据灾害种类、涉及领域和调查评估工作需要,邀请相关单位参加各工作组调查评估工作。1.综合协调组。由调查评估和统计处、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处、宣传训练处等组成。负责调查评估综合协调、信息报送和调查评估报告的汇总报批等。2.技术调查(灾害过程)评估组。由灾种相关处室牵头,灾种相关部门和机构参加。负责对自然灾害发生情况、发生原因、灾害类型进行调查评估和性质认定,比对历史相似案例,分析灾害全过程教训和问题,提出防范措施建议,提交灾害过程调查评估技术支撑和基础情况报告。3.灾情损失评估组。由救灾和物资保障处牵头,灾害发生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农业农村等部门参加。负责灾情损失统计评估和影响分析,分析灾情,提出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建议,提交灾情损失评估工作报告。4.灾害应对评估组。由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处牵头,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处、宣传训练处、应急指挥中心和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及其应急管理部门参加。负责灾前预警处置、应急救援救助、突发事件应对、舆情处置、防灾减灾能力的调查评估,总结经验,分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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