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龙 湖 集 团 龙 湖 集 团 营销管理制度与工作流程营销管理制度与工作流程 营销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营销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 2目目 录录 总则总则.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章第一章 品牌推广品牌推广.3 一、品牌管理规范.3 1.释义.3 2.内容.3 3.整体品牌推广工作责任人及其工作职责.4 4.备注.5 附录:龙湖集团整体品牌宣传资料审批表.6 附录:项目整体品牌推广季度报告汇总表.7 二、媒体关系管理.8 1.释义.8 2.媒体关系维护.8 3.新闻口径.8 4.媒体集中招采平台.9 5.媒体监测.9 附录:媒体集中招采平台使用情况统计.10 三、危机管理.11 1.释义.11 2.危
2、机预防.11 3.危机处理.11 4.危机的恢复与评价.13 四、公司层面重大活动策划、组织办法.14 1.释义.14 2.内容.14 3.具体活动策划及组织工作流程.14 4.备注.15 附录:活动组织流程.16 五、内刊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17 1.释义.17 2.内容.17 3.工作流程.18 附录:内刊标准化工作流程.19 附录:龙湖集团读者调查表.21 附录:龙湖集团约稿函.23 附录:龙湖集团索阅单.25 第二章第二章 客户关系管理客户关系管理.26 一、客户资源库工作规范.26 二、客户会工作规范.30 1.释义.30 2.工作内容.30 3.工作职责划分.31 营销管理制度及工
3、作流程营销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 3 第一章第一章 品牌推广品牌推广 一、品牌管理规范一、品牌管理规范 1.释义释义 品牌管理是公司整体市场竞争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市场成熟度的逐步加强,品牌管理日益成为公司获取竞争优势和培养顾客忠诚度的重要途径。制定和执行公司品牌管理规范,可统一和加强公司品牌形象,增强品牌效应,产生巨大的附加效益,稳固公司的市场地位。2.内容内容 2.1 品牌管理规范的制定品牌管理规范的制定 由总部市场营销部组织编制龙湖集团品牌管理规范(包括 VI 视觉识别管理系统、项目公司 VI 实施细则等),项目公司参照执行。总部市场营销部将根据公司的发展情况,定期对品牌推广规范进行完善
4、和改进工作,并颁布修订版规范。2.2 VI 视觉管理系统规范及案名管理规范的执行视觉管理系统规范及案名管理规范的执行 2.2.1 为保证公司整体品牌的集中推广效果,龙湖集团总部及北京、外埠地区各项目公司在宣传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龙湖集团 VI 视觉识别管理系统规范(以下简称 VI 管理规范)。2.2.2 VI 管理规范的使用由总部市场营销部负责监督、管理,采用使用前审批与使用期间检查、监督相结合的方式。项目公司需进行使用前审批的宣传事项包括:楼书、宣传片、户外广告、工地围档、销售现场整体标识系统、项目办公区及售楼处标识系统。审批流程为:由项目公司制定上述事项的设计方案,设计方案经过项目公司营销负
5、责人及项目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后上报到总部市场营销部,总部市场营销 营销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营销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 4部组织对其中的整体品牌展示效果进行综合审核,并在 5 个工作日内完成市场营销部总经理及公司主管副总裁审批,审批同意后由项目公司执行。项目使用的其他宣传文件(如海报、户型单页、样板间图集、沙盘标识、网站设计等)参照公司 VI 管理规范执行,总部市场营销部定期检查,若不符合规范,项目公司须限期整改。2.2.3 为加强各项目整体品牌推广效果,项目公司在各类宣传中案名统一表示为“龙湖所属项目名称”组合使用,具体操作规范详见龙湖集团项目案名形象组合推广规范,要求各项目公司参照执行。2.2.4
6、 各项目公司应于每季度第一个月份 4 日前汇总提交上季度项目品牌整体推广情况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上季度内各项目新使用的户外广告设计,网络及平面广告设计,围档设计,新闻宣传软文,楼书,主要营销活动(项目主要营销活动的管理详见“公司层面重大活动策划、组织办法”),参加展会活动资料以及其他相关宣传资料,内容包括所用图片及文字资料(打印及电子版各一份),上报至总部市场营销部。由总部市场营销部在每季度第一个月份 6 日前统一汇总为龙湖集团季度品牌执行报告,汇报部门总经理及主管副总裁,并存档。项目整体品牌推广情况季度报告汇总表格详见附录。每年度第一个月各项目汇总上一年度媒体采购平台的使用情况(投放媒体种类、价格统计),汇总至总部市场营销部,用于指导下一年度的媒体集中采购工作。3.整体品牌推广工作责任人及其工作职责整体品牌推广工作责任人及其工作职责 3.1 总部市场营销部负责公司品牌规范的执行效果监督、管理工作;3.2 各项目“龙湖集团”整体品牌推广第一责任人为项目公司总经理;3.3 品牌执行责任人为项目公司市场营销部负责人。品牌执行责任人工作职责包括:?贯彻公司关于品牌工作的思路及宣传口径,履行“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