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讲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 预付款支付与扣回问题研究,施工阶段工程价款的构成,工程预付款概念,1.预付款的基本内容,工程预付款的原则,依据07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17.2.1条:预付款用于承包人为合同工程施工购置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预付款的额度和预付办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规定,应注意:1、预付的工程款必须在合同中实现约定,并在进度款中进行抵扣。凡是没有签订合同或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工程,发包人不得预付工程款,不得以预付款为名转移资金。2、承包人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交预付款保函,否则发包人可不支付预付款,由此引起的损失
2、由承包人承担。,预付款保函,1.预付款的基本内容,实践中,发包人为了规避物价上涨引起的物价调整风险,通常会多付给承包商预付款以购置材料、施工设备等。同时,承包人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交预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作为对发包方预付款安全的一种保障措施,其本质体现为发包方对承包方违约风险的转移。预估款保函涉及发包方、担保银行以及承包方三方的利益。,发、承包双方在施工合同中应约定承包人在收到预付款前是否需要向发包人提交预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的形式、预付款保函的担保金额、担保金额是否允许根据预付款扣回的数额相应递减等内容。一般,预付款保函金额始终保持与预付款等额,即随着承包人对预付款的偿还逐渐递减保函金额
3、。,预付款保函,1.预付款的基本内容,通过承包方提供的预付款保函,当承包方不履行其责任或拒绝退还预付款时,发包方可向银行索要赔偿。为了保证这一目的的顺利实现,承包方提供的预付款保函金额一般应与发包方支付的工程预付款的金额相等,但也可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由承发包双方在合同中协商约定。,工程预付款的支(收)程序,1.预付款的基本内容,关键点,关键点,不同文件对预付款支付与扣回的规定,2.预付款的相关规定,不同文件对预付款支付与扣回的规定,3.预付款的关键控制内容,99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第24条规定: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
4、和比例逐次扣回。07版标准施工招标条件第17.2.1和17.2.3款中也规定:预付款的额度和预付办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预付款在进度付款中扣回,扣回办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七条中也规定: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限及抵扣方式应在合同条款中进行约定。,在承发包双方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应重点协商工程预付款的关键控制内容。,3.预付款的关键控制内容,通过以上法规和合同范本的对比可见,承发包双方在合同中应针对工程预付款约定的关键内容为预付款的支付时限、工程预付款的数额和预付款的扣回这三个主要内容。,3.预付款的关键控制内容,预付款的支付时限,针对预付款的支付时限在08清单规范
5、条文说明、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和99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都给出了较明确的规定,具体规定内容见表。,通过以上法规和合同范本的对比可知,预付款的支付时间可大体规定为: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应在双方签订合同后的一个月内或约定的开工日期前的7天内预付工程款。承发包双方应在签订的合同条款中协商约定工程预付款的支付时限,但基本上应满足以上的期限要求。,表 对工程预付款支付时间的规定情况,预付款的支付时间应是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专用条款中进行约定的重要内容之一。,3.预付款的关键控制内容,预付款的支付数额,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三章第十二条(一)规定: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按合同约定拨付
6、,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对重大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计价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的工程,实体性消耗和非实体性消耗部分应在合同中分别约定预付款比例。08清单规范条文解释4.5.1(1)规定:工程预付款的额度,原则上预付款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扣除暂列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扣除暂列金额)的30,对重大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实体性消耗和非实体性消耗部分宜在合同中分别约定预付款比例(或金额)。,在实际工作中,预付款的数额,要根据各工程类型、合同工期、承包方式、主材比重等不同条件而定。一般来说,主要材料在工程造价中所占比重高的项目,预付款的数额也要相应提高。例如,工业项目中钢结构和管道安装占比重较大的工程,其主要材料所占比重比一般安装工程要高,因而预付款数额也要相应提高。工期短的工程比工期长的工程预付款要高;材料由承包人自行购置的比由发包人供应的预付款要高;只包工不包料的工程项目,则可以不预付工程款。预付款的支付数额对承包方正常的资金周转,保证工程施工顺利开展起到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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