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桥梁高墩柱施工安全专项方案一、编制依据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93 号);2、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 年第七十号主席令);4、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6、桥梁工程设计图纸、施组及其它有关规范和规程;二、编制原则1 遵照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条款中队安全的要求以及业主和监理单位对安全下达的要求及指令。2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和谁负责谁检查谁监督,谁在岗谁落实的原则。三、适用范围本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适用于 104
2、 国道温岭大溪段改建工程公路建设项目第 2 合同段桥梁高墩柱工程施工。四、工程概况104 国道温岭大溪段改建工程第二施工标段桥梁起点桩号为K12+367,路线向西南延伸,结合大溪镇总体规划,沿环城东路继续向西南沿山脚展线,在上新建村附近以分离立交形式,上跨环城北路(规划)、大石一级公路、大溪河、县道温大线及洋岙村居民密集区,而后路线由西南折向西与第一标段山岭段起点接,终点桩号为 K14+818,全长 2.45 公里。本施工标段包含?1.2m 圆柱 24 根,?1.3m 圆柱 64 根,?1.6m 圆柱 178 根,?1.8m 圆柱 32根,?2.2m 圆柱 20 根,2m2.4m 矩形墩柱 2
3、4 个,2m6.45m 矩形倒角墩柱 12个,各种墩柱采用根据实际墩柱长度采用一次性浇注成型或分次浇筑完成的施工工艺墩柱四周搭设钢管脚手架,设置梯形通道,作为施工平台和人员上下通道。钢筋及其它小型材料、工器具采用吊车进行垂直方向运输。全桥共 30 个中系梁,中系梁尺寸分为两种,立柱直径为1.8m 的中系梁尺寸为4m1.3m1.6m(长宽高),共计 16 个;立柱直径为2.2m 的中系梁尺寸为 3.6m1.7m2m(长宽高),共计 10 个,立柱直径为2.2m 的中系梁尺寸为 2.45m2m1.8m(长宽高),共计 4 个。高墩柱第一部分起点桩号:k13+819,终点桩号 k14+335(46#
4、64#),墩柱高度为 1522m;第二部分起点桩号:k14+545,终点桩号 k14+755(67#76#),墩柱高度为 1536.4m。四、重大危险源识别、评价为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针对施工作业特性,结合桥梁高墩柱工程的现场实际情况、施工环境、施工季节等特点,综合分析,识别确认桥梁墩柱施工作业期间存在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坍塌、中毒、火灾及爆炸等危险源,为此编制以下安全施工方案、措施、规程,防止施工中意外事件的发生。五、项目施工生产安全目标、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施工生产安全目标:1、人身重伤、亡人事故为零,轻伤率控制在 1以内。2、桥梁施工无责任事故。3、无机械设备、交通运输事
5、故。4、无火灾、爆炸、触电、中毒事故。5、无环境严重污染事故。6、职工无职业发病事故。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驻地办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总监副组长:副总监,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成员:监理人员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总结和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安全培训教育,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等。六、桥梁高墩柱施工安全方案安全生产综合保证措施1、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防护措施;2、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牢记“安全第一”的宗旨,特种作业人员坚持持证上岗。3、抓好现场安全管理,搞好文明施工。抓好现场管理是做好安全工作的一个重
6、要环节,工程材料的合理堆放,各种交通、施工信号标识明晰,施工工序有条不紊,施工现场秩序井然,做到文明施工。4、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责权利相统一,层层签订安全生产包保责任状,把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到每一级领导,落实到每一个工点、每一道工序、每一个职工。严格考核,奖罚严明。5、驻地办设安监部,配专职安全工程师,配专职安全员。安全人员要挑选工作责任心强,有施工现场工作经验并经过安全管理培训的人员担任。6、加强班组建设,执行“三工、三检”和“每周”召开安全会议教育活动,集思广益,发现问题,找出隐患,杜绝“三违”,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七、桥梁高墩柱施工安全方案、技术措施、规程1、施工机械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1)、机械设备使用前应经过调试、检测,确认技术性能和安全装置状态良好后方准使用;(2)、施工机械指定司机负责保管,轮班作业应执行交接班制度;(3)、操作人员应熟悉机械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并具有对机械发生事故时采取紧急措施的能力;(4)、操作人员应按机械设备的规定使用,不得超出规定的使用范围或超负荷运转;(5)、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疲劳作业,严禁机械带故障作业;(6)、机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