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准备指南应急厅201962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导危险化学品企业强化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准备,提高应急管理工作水平,有效防范和应对危险化学品事故,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组织制定了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准备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提出如下要求:一、应急管理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要切实抓好指南的实施工作,加强宣传教育培训,指导危险化学品企业全面掌握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准备工作。二、危险化学品企业要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准确理解和认真落实指南的各项要素,针对本企业安全风险特点,全面加强应急准备工作,实现“救早救小”,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三、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学习指南不深入,贯彻落实不到位,未按照要求全面加强应急准备工作的,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附件: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准备指南应急管理部办公厅2019 年 1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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