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要素的通知湘应急办函20227 号各市州、县市区应急管理局:为进一步规范全省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更高效快捷掌握各类突发事件要素信息,省厅组织分业务类别拟制了十四类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要素(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即日起参照执行。各地在具体执行过程中,要严格按照“首报快、续保准、终报全”的原则,对已经发生或可能演化发生的较大及以上事故,以及涉及敏感地区、敏感人群、敏感时段、社会舆论广泛关注的重要敏感情况,应当在事发后 30 分钟内电话、1 小时内书面首报厅指挥中心,并及时续报;事故救援期间每日续报、重大变化第一时间续报;处置结束后要及时终报。十四类突发事件明确报送的要素在首报未报告的,要主动调度核实并及时续报,同时提供已赶赴现场救援负责同志联系方式。各单位要切实提高信息报送意识、压实报送责任、健全工作机制、畅通信息渠道、简化审批程序,及时准确全面报送信息;严禁以情况掌握不全、审批环节过多过慢等非正当理由出现信息首报不及时的现象,对出现迟报、漏报、瞒报、谎报情形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附件:十四类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要素模板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2022 年 6 月 5 日文件附件.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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