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气防火与防爆的一般措施电气防火与防爆的一般措施防止电气火灾与爆炸,必须采取严密的综合措施。它包括组织措施(如严格执行规程、规章制度及有关政策法令等)和众多相配套技术措施两大方面。根据电气火灾与爆炸的成因,预防的根本性技术措施可概括为三类:从现场空气中排除各种可燃易爆物质;避免电气装置产生相起火灾和爆炸的炎源;改善环境条件(主要包括土建等方面,从这方面预先采取适当措施,可减少发生的可能性及发生后造成的损失)。一、排除可燃易爆物质一、排除可燃易爆物质(1)保持良好通风和加速空气流通与交换,能有效地排除现场可燃易爆的气体,蒸汽、粉尘和纤维,或把它们的浓度降低到不致引起火灾的限度之内。这样还有利于降
2、低环境温度,这对可燃易爆物质的生产、储存、使用及对电气装置的正常运行都十分重要。彩机械通风时,供气中不含有可燃易爆或其他有害物质、事故排风用的电动机控制设备,应安装在事故情况下便于操作的地方。(2)加强密封,减少可燃易爆物质的来源。可燃易爆物质的生产设备、储存容器、管道接头和阀门等均应严密封闭并经常巡视检测,以防止可燃易爆物质发生跑、冒、滴、漏等现象。二、排除各种电气火源二、排除各种电气火源(1)对正常运行时会产生火花、电弧和危险高温电气装置,不应设置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2)在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内,应尽量不用或少用携带式电气设备。(3)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内的电气设备,应根据危险场所的等
3、级合理选用电气设备的类型,以适应使用场所的条件和要求。(4)在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内,线路导线和电缆的额定电压均不得低于配电网络的额定电压。低压供电回路要尽量彩铜芯绝缘线。(5)在爆炸危险场所内,所有工作零线的绝缘等级应与相线相同,并应在同一护套或线管内。绝缘导线应敷设在钢管内,严禁明敷。(6)在火灾危险场所内,宜采用无延燃性被层的电缆和无延燃性护套的绝缘导线,用钢管或硬塑料管明、暗敷设。(7)电力设备和线路在布置上应使其免受机构损伤,并应防尘、防腐、防潮和防日晒雨雪。安装验收应符合规范,要定期检修试验,加强运行管理,确保安全运行。(8)正确选用保护和信号装置并合理整定,保证电气设备和线路在严重
4、过负荷或故障情况下,都能准确、及时、可靠地切除故障设备和线路,或是发出报警信号。(9)凡突然停电可能引起电气火灾和爆炸的场所,要有两路及以上电源供电,且两路电源之间应能自动切换。(10)在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内,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可靠接地或接零,以便碰壳接地短路时能迅速切断电源,防止短路电流产生高温热引发爆炸与火灾。三、改善环境条件三、改善环境条件(1)配电装置所在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变压器室与油开关室应为一级。(2)变配电装置室及有爆炸火灾危险房间的门应向外开;长度大于 7m 的配电装置室应设两个出口;配电装置室为两层及以上时,一个出口要通向室外楼梯平台;充油的电气设备房间内,放置
5、油量超过 60Kg 且门又向内开时,则应采用非燃烧性材质的实体门。(3)室内充油电气设备的单台总油量为 60Kg 以下时,要安装在有隔离板的间隔内;总油量 60600Kg 时应装在有防爆隔墙的间隔内;超过 600Kg 时则要有单独的防爆间。(4)凡室外充油电气设备的单台充油量为 100Kg 以上、室内单台断路器及电流互感器的总油量在 60Kg 以上,以及 10KV 以上的油浸式电压互感器,应设置容纳 100%油量的储油池或设备容纳 20%油量的挡油设施,但后者还应具备能将油排到安全处的相应设施。(5)油量为 2500Kg 以上的各种到外油浸变压器,若彼此间无防火墙时,其防火净距不应小于 10m
6、。(6)凡属爆炸与火灾危险场所的地面,都要用耐火材料铺设;对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的所有房间均应采取有效的隔热和遮阳措施。(7)在有爆炸危险场所的工作照明熄灭后,无论设备继续运转、工作中断或发生误操作,都可能引起爆炸火熔炉或设备人身事故,所以 还应单独装设事故照明。其中:1)事故照明灯具应布置在可能发生事故的设备、材料、物品的周围和主要通道、危险地段、出入口等处。在事故照明灯具上的明显部位应涂以红色标记,以示区别。2)事故照明的光源庆采用能瞬时可靠点燃的白炽灯或卤钨灯。若它同时又作为正常照明且经常开用,且在事故时不需要换电源的情况下,也可采用其他光源。3)事故照明的照度不应低于工作照明总照度 10%。4)在重要车间和场所、有关键设备的厂房与重要仓库均需设值班照明。它可利用工作照明中能单独控制的一部分或事故照明中的一部分。四、保证电气设备的防火间距及通风四、保证电气设备的防火间距及通风1 1、保持防火间距、保持防火间距选择合理的安装位置,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是防火防爆的一项重要措施。为了防止电火花或危险温度引起火灾,各种电器用具或设备的设置都应避开易燃易爆物品。对电气开关及正常运行时产生火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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