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炼钢厂“12.8”物体打击事故事故经过:12 月 8 日,石炼钢厂转炉工序供应工段废钢甲班两名供料工任文海(男,54 岁,初中、合同制)和曹新会配合 3#天车吊运废钢。9:45 左右,任文海指挥 3#天车将刚给 1#转炉加完废钢的 8#空废钢斗(自重约 7 吨,高 1.6 米,长 2 米)放在圆钢切头堆上(总高度约 2 米),距东侧平放在地面呈南北方向放置的 9#废钢斗约 1.52 米,废钢斗口均朝向南侧。9:50 左右8#空废钢斗放好后,3#天车司机杜东风与接班司机何拥军换班,由何拥军驾驶 3#天车到 9#废钢斗上空,供料工曹新会站在9#废钢斗东侧由北向南挂吊环,任文海
2、站在 9#废钢斗西侧由南向北挂吊环。9:55 左右,东安公司运输一公司司机霍少波驾驶 70#自卸车(装有圆钢切头 28.52 吨)从转炉车间北门倒车进入废钢场地,在 8#废钢斗西侧起斗卸车,圆钢切头直接冲击放在切头堆上的 8#空废钢斗,造成 8#废钢斗向东倾斜滑动,将任文海挤在两废钢斗之间。天车司机何拥军看到后就急喊曹新会:“老任被挤住了”。曹新会发现任文海被挤在 8#和 9#废钢斗之间,马上跑到废钢室叫人抢救,天车班长赵爱民用对讲机通知调度。值班主任李贵和与天车段长姚金海赶到现场后,指挥人员与 3#天车配合,将任文海救出,并通知 120 救护。任文海被送至石家庄市第三医院进行抢救,因抢救无效
3、死亡。事故经济损失:260000 元其中直接经济损失:260000 元事故原因分析:事故发生后,总经理张银华、副总经理黄永建等公司领导及安全清洁生产部、武装保卫部、工会、炼钢厂等有关部门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并开展事故现场勘察、调查、取证、拍照等取证工作,武装保卫部设专职经济民警保护现场。同时及时上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总工会、市公安局等部门。事故当日,在炼钢厂会议室事故调查组进行了初步分析。12 月 9 日、10 日,由安全清洁生产部、武装保卫部、炼钢厂、东安公司等单位的有关人员参加,召开了多次事故综合分析会。根据事故调查组多方面调查和反复分析论证,一致认为造成这起事故的原因如下:1、直
4、接原因东安公司 70#自卸车卸圆钢切头时,切头撞击放置在切头堆上的 8#废钢斗,导致 8#废钢斗向东倾斜滑动,将任文海挤在两废钢斗之间,是事故的直接原因也是主要原因。在事故调查中,天车工何拥军向调查组反映:“他在天车上看到东安公司 70#自卸车卸圆钢切头时,切头撞击放置在切头堆上的 8#废钢斗,导致 8#废钢斗向东倾斜滑动,将任文海挤在两废钢斗之间”。而且炼钢厂一名职工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后,用手机对现场情况进行了拍照,照片清楚的显示圆钢切头已埋到了 8#废钢斗的耳轴上侧。2、间接原因(1)东安公司司机违规作业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一项重要原因。炼钢厂安全操作规程(转炉部分)“废钢工安全操作规程”第
5、4 条规定:“运送废钢车辆要有专人指挥,防止撞在设备和建筑物上”。而东安公司司机卸车前在无人引导和指挥下,自行卸车。(2)8#废钢斗放置在圆钢切头堆上,位置不当。炼钢厂“OSH 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表”中第 238 项危害因素辨识结果:要求废钢斗放置要平稳、可靠。受害职工任文海未严格执行规定,将 8#废钢斗放置在圆钢切头堆上(总高度约 2 米),处于不稳定状态,易倾斜滑动。(3)炼钢厂对废钢场地管理存在漏洞。虽然炼钢厂安全操作规程规定,运送废钢车辆要有专人指挥。但通过此次事故和调查可以确定,此项规定没有得到真正落实,送废钢的车辆在无人引导和指挥的情况下经常进出,炼钢厂废钢管理工未以制止,造成违
6、章行为长期存在,并最终酿成事故。(4)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对岗位作业人员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外来车辆的违规行为以及定置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未及时发现,未及时采取有效的对策措施。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1、炼钢厂对废钢场地的所有废钢斗实施定置管理,明确规定存放的位置和标准。责任人:马金平 完成时间:12 月 10 日前2、举一反三,对炼钢厂所有备品、备件及各类物品的摆放做到定置存放,稳固、可靠。责任人:马金平 完成时间:12 月 12 日前3、在炼钢厂转炉车间北门设立警示标志,告知外来车辆的安全要求;责任人:张立强 完成时间:12 月 22 日前4、加强对相关方的监管力度,并对有关相关方安全负责人进行培训教育,开展安全交底,并督促各相关方对其司机开展安全教育;责任人:张立强 完成时间:12 月 20 日前5、组织岗位员工认真学习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危害因素及控制措施,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并加大日常检查、考核力度;责任人:张立强 完成时间:长期6、炼钢厂从内部着眼,针对事故中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开展内部整顿。责任人:巩飞 完成时间:12 月 31 日前7、在全公司开展“吸取 12.8 死亡事故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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