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夜)间安全巡查制度为确保学生能在校内安全愉快地学习、生活,杜绝一切可能发生的学生安全事故,特建立学校安全巡视值日制度。1、值日教师早晨 7 点分到校做好上课前学生的安全工作,禁止学生随意走出校门,严禁学生在校园内骑自行车,并巡视学生课间活动。对学生有不安全行为给予制止,禁止学生做危险游戏,严禁手持器械活动(特别是刀具利器、棍棒之类物品)、严禁追跑打闹。2、中午,下午放学做好护送工作。并与值日学生在校门口做好相应疏导管理工作。3、按学校要求监督好学校门岗工作。非本校人员未经学校领导批准后一律不得入内。4、当日值班教师负责好填写巡查记录表。5、值日领导安排好课间巡视范围。6、对校舍及操场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排除,不能排除的立即报告学校领导,并做好其他安全预防(如警示学生远离有危险的活动范围)。7、向值日领导及时报告安全隐患,并积极协助消除隐患,做好各项巡查记录。8、值日结束后由带班领导签字并做好下一班的交接工作。9、值日领导、值日教师承担因失职而造成的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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