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预制梁场安全专项方案一、工程概况省道邢临公路丁庄路口至白伏段改建工程,始于广宗、威县县界西 1km 处的邢临公路上,起点处南接邢临高速丁庄出入口,路线沿现有邢临线向东约 1.4km 折向南,沿威县西环向南,在威县第二中学西侧折向东南,经邢临高速威县服务区北,向东与国道 106 线交叉后跨过东风渠,在时家庄村北沿威县东环向北,终于白伏村东邢临公路旧路桩号 K68+880 处。路线起点桩号 K61+800,终点桩号 K72+171.268,路线设计长度 10.3 71268km。二、编制说明(一)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70 号);2、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
2、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93 号);3、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 21 号令)。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6、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7、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 200589 号)8、省道邢临公路丁庄路口至白伏段改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等文件(二)编制目的1、无伤亡事故发生;2、无重大安全隐患;3、人员因施工负伤率小于 1.5,重伤率和死亡率为零;4、不得因施工对周边环境、建筑、设施等造成破坏;5、无刑事案件发生.(三)使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宁国至绩溪高速公路第七
3、合同段内的箱梁预制场箱梁预制。三、危险源因素分析及对策措施梁板预制施工由于是集中生产,施工人员密度大,涉及临时用电、高空吊装等作业,因此属高风险和易发生安全事故的施工作业。从人、机、料、方法、环境等因素综合分析,识别确认以下几个危险源:1、物体打击伤害:在梁板出坑和模板调运过程中,所使用的材料及工器具有可能跌落而击伤处在下面的作业人员。2、模板胀裂坍塌: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模板使用不当,支撑失效,而导致胀裂、坍塌伤及作业人员。3、触电伤害:包括两部分触电伤害。一部分是由于临时用电线路损坏及未按规范要求使用临时用电而造成触电;另一部分是由于在雷雨季节未能在雷雨来临前撤离而导致雷击。4、机械伤害:是指
4、在桥梁下部结构施工中,大型起吊设备在钢筋、模板、砼的起吊、安装、浇筑过程中引起的人身伤害。危险源的预防对策措施:对重大危险源采用两个控制,即前期控制和施工过程控制。前期控制是针对各种危险源制定预防措施;施工过程控制指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各项操作规程和施工方案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并认真落实整改。1、物体打击:1)高处作业人员应严格控制所使用工具的使用和存放,使其不至于坠落。2)在其作业处下面一定范围内设置围栏,拒绝非施工人员进入。3)涉及上下作业时,应有安全人员实施监督施工。2、模板胀裂坍塌:1)模板在进场后使用前应严格检查其是否按图制作,并检查其焊缝、螺栓是否满足要求。2)模板在安装过程中,应严
5、格按要求施工,特别是模板连接使用的螺栓数量及拉杆数量应确保。并且确保所有缆绳要拉紧,固定到位。3)在砼浇筑过程中,浇筑速度不宜过快。每次浇筑高度不宜过大。砼倒入仓时,应控制好砼下料速度。4)定期检查模板所有焊缝是否有损坏、裂缝。对于已损坏的螺栓应及时进行更换。3、触电伤害:1)对于临时用电线路应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设置,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应经常进行检查,适时进行整改。2)所有用电操作均由电工进行作业。3)及时检查用电设备的漏电情况,及时检修。4)对于雷雨季节应防雷电击伤,脚手架应有避雷电措施,作业人员应及时撤离。4、机械伤害:1)施工便道要满足机械行走安全的需要。2)起吊设备支腿支撑处基础应满足支
6、撑力及稳定性要求。3)设备应经常检查其性能,特别是液压系统及起吊绳。4)起吊重量应符合相应起吊角度和高度要求。5)高处起吊应掌握风力情况,当风力大于 5 级时,应停止起吊作业。四、施工安全技术方案(一)箱梁预制总体施工计划本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计划安排从 20113 年 9 月 20 日开始,至2014 年 5 月 20 日前完成,工期为 8 个月。(二)施工准备1、预制梁场布置箱梁预制场设置桩号 KK67+400 至 K31+500 区域内,整个预制场用 50cm 厚清宕渣,碾压平整,梁端部位的基础采用 2.5m2.5m1m 钢筋砼扩大基础,在以满足基底的承载力要求,其余部位采用 40cm 砼基础上铺 8mm 钢板。梁场内用 15cm 厚的 C15 混凝土硬化处理,并做好排水。在梁台座之间设排水沟,使场内无积水现象。2、起重设备预制场移梁采用 1 台 100 吨龙门吊进行箱梁出坑吊装,1 台10T 小龙门吊负责梁场内砼浇筑、钢筋骨架吊装及模板安装。(1)大龙门架大龙门架作用:主要用于梁板的出坑吊装。(2)小龙门吊小龙门吊作用:用来浇筑混凝土、模板拼装及钢筋骨架的吊装。小龙门吊技术参数:吊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