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翻车机室土方开挖安全交底安全技术交底书安全技术交底书单位工程名称翻车机室交底日期2009 年 7 月 30 日分部分项工程名称土方开挖生产班组名称汪传明队1、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纪律。2、土方工程开挖前确定开挖方案,并按认可后的方案进行开挖。3、挖土中发现管道、电缆及其他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4、挖土时要注意土壁的稳定性,发现有裂缝及倾、坍可能时,人员要立即离开并及时处理。5、人工挖土时应由上至下,逐层挖掘,前后操作人员间距不应小于 23m,堆土要在 1m 以外,且高度不得超过 1.5m,严禁偷岩或在孤石下挖土,夜间应有充足的照明。6、在基坑或深井下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严防上面
2、土块及其物体下落砸伤头部,遇有地下水渗出时,应把水引到集水井加以排除。7、每日或雨后必须检查土壁及支撑稳定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继续工作,并且不得将土和其他物件堆在支撑上,不得在支撑下行走或站立。8、在潮湿作业,必须严格检查电器的接地或接零和漏电保护开关,电缆应完好,并穿戴防护用品。9、机械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升不应过猛。10、机械不得在输电线路下工作,在输电线路一侧工作,不论在任何情况下,机械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符合安全规程要求。11、机械应停在坚实的地基上,如基础过差,应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不得将挖土机履带与挖空的基坑平行 2m 停驶。运土汽车不宜靠近基坑平行行驶,防止坍方翻车。12、配合拉铲的清坡、清底工人,不准在机械回转半径下工作。13、基坑四周必须设置 1.5m 高护拦,要设置一定数量临时上下施工楼梯。14、场内道路应及时整修,确保车辆安全畅通,各种车辆应有专人负责指挥引导。15、车辆进出门口的人行道下,如有地下管线(道)必须铺设厚钢板,或浇筑混凝土加固。16、在开挖基坑时,必须设有确实可行的排水措施,以免基坑积水,影响基坑土壤结构。17、清坡清底人员必须根据设计标高作好清底,不得超挖。如果超挖,不得将松土回填,以免影响基础质量。接受交底人签名:交底人签名安全员签名施工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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