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械设备安全技术交底机械设备安全技术交底记录机械设备安全技术交底记录编号编号工程名称工程名称施工单位施工单位交底提要交底提要机械设备交底日期年月日交底内容:交底内容:1.凡属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电气焊工、登高架设工、塔吊起重工、信号工、急救人员、机械操作工等工种),必须按国家建设部规定要求持证上岗;2.特种作业人员,除应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外,还应接受特种作业人员的专门针对性的安全教育,严格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经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凭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3.特种作业人员由企业每年进行一次复审教育和参加体检,由企业安全部门负责进行考核,自发证之日起定期到发证机关进行复审考核;4.工种
2、发生变化时,应经企业安全有关部门同意,进行备案,一般工种转变为特殊工种时,应接受特殊工种安全技术教育,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要责任心强,熟悉本工种业务技术和本工种安全知识和检查标准与操作规程,不冒险蛮干,发现问题及时处理;6、机械设备在正常作业情况下,应专人指挥、专人管理,避免触碰到高压电线,防止触电事故。数台机械同时作业时须保持足够的工作面,严防机械事故的发生;7、应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安排,精心作业,安全施工;7.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保存好自己的上岗证件,如有丢失及时汇报;8.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遵守以上管理制度及公司规章制度。审核人交底人接受交底人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并保存(一式三份,接受交底人一份、交底人一份、安全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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