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械伤害伤亡事故处置方案1、事件特征1.1 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由于输变电工程施工机械作业多,机械安全防护装置(罩、帽、壳、盖、压力表、减压阀等附件不齐或损坏),作业人员违章操作等,极有可能发生机械伤害事故。1.2 事故发生的地点或设备的名称:极有可能发生在弯钢机、砂轮机、切割机、圆盘锯、搅拌机、空压机、发电机等加工机械作业中。1.3 事故可能发生的季节和造成的危害程度:机械伤害事故主要发生在施工过程中机械操作,一般都是轻伤或重伤,甚至死亡事故。1.4 事前可能出现的征兆:一是教育培训不够,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技术水平低,自我保护能力不强;二是不参加安全学习,安全行为意识不强;三
2、是机械安全防护装置不齐全;四是安装位置不当;五是隐患排查处理不力;六是不熟悉机械操作规程或使用说明书等。2、应急组织及职责2.1 成立应急处置救援队2.1.1 应急组织:施工队成立现场应急处置救援队,由施工队队长担任应急处置救援队队长,专(兼)职安全员任副队长,技术员、班组长、班组骨干为成员,组成现场应急处置救援队。2.1.2 主要职责:应急处置救援队队长、副队长等,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组织救援组成员,急救担架、药箱等应急器材赶赴事故现场施救,同时报告施工项目部应急工作组(指挥小组)。在施救过程中,加强对环境的检查评估,防止事故的扩大。结合伤员的受伤情况,搬动伤员,避免施救不当造成二次伤害。2
3、.2 成立应急处置工作组2.2.1 施工项目部成立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组,由项目部经理任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副经理(技术负责人)任副组长、技术员,安全员、综合员、施工队队长等为成员,组成现场应急处置指挥小组。2.2.2 主要职责:组长:负责现场急救指挥,全面了解和掌握事故情况,保持与应急办公室的联系,必要时直接向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汇报,并保持联系。副组长:负责及时布置现场抢救,保护事故现场,落实防范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通知当事人的亲人。成员:在组长的指挥下,负责维护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做好现场查勘记录、对当事人及周围人员的询问记录等,负责引导援救人员和救护人员到达指定地点。3、
4、应急处置3.1 应急处置程序。3.1.1 在场人员应立即施救,保护事故现场,报告事故情况。3.1.2 应急处置救援队应立即组织车辆、担架、急救药品、器材等赶到事故现场,在应急救援队长的指挥下,组织应急救援队成员进行施救。3.1.3 施工项目部应急处置工作组赶赴事故现场,结合人身伤害事故应急预案,指挥现场急救处置工作,并报告应急响应领导小组;必要时直接与地方政府或其他应急单位取得联系,请求现场应急处置支援。指派专人在相关道路引导应急处置支援和急救人员到达指定地点。3.2 现场应急处置措施3.2.1 应急救援人员在展开救援工作前,应查清机械和受伤人员的相关位置,环境及其安全状况,如:立即停止救援区
5、域其它作业,断开施工机械电源,确认无扩大伤害的危险,救援通道(路线)畅通方可施救,确保救援人员的安全。3.2.2 检查周边区域,有无其他机械运行,是否处于安全状况,如:安全装置不齐,应立即整改消除危害因素。3.2.3 救援人员应及时将伤员搬移到安全区域,遇有外伤的,应立即采取包扎、止血措施,防止伤员失血过多,对肢体有骨折的,应就近取适当木板条对骨折部位进行固定。3.2.4 待急救车辆赶到现场后,立即协助救护人员将伤员搬移到急救车辆上,并指派专人护送。3.3 事件报告流程。3.3.1 应急救援单位联络方式和联系人员(见附件一)3.3.2 事件报告的基本要求和内容: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
6、立即向现场应急救援队负责人报告;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施工项目部应急处置工作组报告,项目应急处置工作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报告。遇情况紧急时,施工项目部应急处置工作组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3.2 现场应急处置措施。一旦发生机械伤害事故,现场救援人员应立即查清机械和受伤人员的相关位置,环境及其安全状况,有无扩大伤害的危险,机械电源是否断开等,确认安全后方可施救。同时检查周边区域,有无其他机械运行,是否处于安全状况,如安全装置不齐,应立即整改消除危害因素,确保救援人员的安全,并及时将伤员搬移到安全区域,在搬移伤员之前,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立即采取包扎、止血措施,防止伤员失血过多,对肢体有骨折的,应就进取其适当木模板条对骨折部位进行固定。待急救车辆赶到现场后,立即协助救护人员,将伤员搬移到急救车辆上。4、注意事项4.1 佩戴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