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机电总工安全工作细则1、责任定位和范围定位:对项目机电、物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项目经理负责,是项目设物管理系统负责人,对设物部长的安全管理工作和职责履行负有监督检查和连带责任,如项目没有设置机电总工,则此项职责由生产副经理负责。2、安全本职工作:(1)审核项目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设备安装方案、起重吊装方案、脚手架专项方案、机电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操作规程、爆破物品、化学品等危险物资管理规定,督促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监督实施。(2)督促检查设物部对自购、租赁、分包方设备、机具、用电机况和作业人员操作管理。(3)督促检查设物部对周转性材料和安全防护用品质量验证管理。(4)督促检查设物部对
2、材料堆码安全性和消防的管理。(5)检查督促建立设物安全交底计划和管理台帐,审批各项设物安全交底资料。(6)对现场明显的违规、违章行为,有提示和制止的责任。3、实施1)、安全教育: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督促检查设物部对机电操作人员操作规程和安全的教育培训情况,并对其培训效果进行验证。2)、安全检查:对于设物系统安全情况进行每日巡查。对设物部门的内业资料、施工日志和岗位安全职责的履行每周进行检查。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安全检查。3)、安全活动:参加上级安全检查的迎检工作,参加项目部和上级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4)、隐患整改:负责督促设物部门安全隐患整改;落实设物部长不能落实的安全隐患事项的整改;对于需和各系统沟通的安全隐患整改事项及时沟通解决;对于不能落实整改的安全隐患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5)、安全资料:填写施工日记时填写安全管理内容。6)、应急预案:参与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演练,并负责设物、机电保证工作的落实。7)、事故调查处理:参与事故、险情和惯发隐患的调查处理,提供技术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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