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气割机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气割工的安全操作规程要求、操作方法和规则。本标准适用于气割工作业安全技术操作。2 规范性引用文件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一部分:通用要求(GB3787-1993)3 规程要求3.1 气割工必须具备基本的电焊操作常识,熟悉电焊安全操作方法与和维护方法。3.2 非本工种人员不得随便操作。3.3 熟悉工种危险源(或危害因素)。3.4 危险源(或危害因素)分析3.4.1 打击伤害气割承有压力的容器,内有压力的容器和装过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的容器造成爆炸飞溅伤害3.4.2 触电3.4.2.1 人体直接接触到设备带电部位、电源等造成触电。3.4.2.2 设备漏电
2、、设备因过载、短路、绝缘老化等引起电气火灾、触电等。3.4.3 其他伤害违章作业造成人员伤害等。4 操作方法4.1 工作前应穿戴好防护用品,查看工作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并必须采取防止触电、火灾等事故的安全措施。4.2 焊枪嘴子应避免碰击,使用前应检查有无堵塞,工作发生回火现象时,不得用手握折导管制止回火,应立即将乙炔气门关闭,并及时检查。4.3 乙炔、氧气胶皮管,其长度应在 15 米以上,装过油类或补过的胶管禁止使用,乙炔发生器、氧气瓶和焊炬相互间的距离不得小于 10m。4.4 胶皮导管两端接头应用卡子卡紧,保证严密不漏气,乙炔与氧气导管其颜色应有区别。4.5 氧气瓶标记要清楚,使用前要仔细
3、检查,开启氧气瓶或乙炔气瓶时动作应缓慢,并使用专用工具。4.6 不准焊接承有压力的容器,内有压力的容器和装过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的容器,焊接时就先除压、清洗、景干,并将所有能打开的泄压口、通风口全部打开,经检查柏方可焊接。4.7 焊接工作场所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焊接工件上不准有油迹。4.8 在焊、割铜、锌、铅等金属物或涂有油漆、颜料工件时,工作地点必须通风良好,操作者须戴防护用品。4.9 存放氧气瓶、乙炔瓶的场所应悬挂“严禁烟火”的警示牌,并配备灭火器材。4.10 进行气焊(气割)作业的人员必须持“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4.11 氧气橡胶软管应为红色,工作压力应为1500kPa;
4、乙炔橡胶软管应为黑色,工作压力应为 300kPa。新橡胶软管应经压力试验。未经压力试验或代用品及变质、老化、脆裂、漏气及沾上油脂的胶管均不得使用。4.12 不得将橡胶软管放在高温管道和电线上,或将重物及热的物件压在软管上,且不得将软管与电焊用的导线敷设在一起。软管经过车行道时,应加护套或盖板。4.13 氧气瓶应与其他易燃气瓶、油脂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分别存放,且不得同车运输。氧气瓶应有防震圈和安全帽;不得倒置;不得在强烈日光下曝晒。不得用行车或吊车吊运氧气瓶。4.14 开启氧气瓶阀门时,应采用专用工具,动作应缓慢,不得面对减压器,压力表指针应灵敏正常。氧气瓶中的氧气不得全部用尽,应留 49kP
5、a 以上的剩余压力。4.15 未安装减压器的氧气瓶严禁使用。4.16 安装减压器时,应先检查氧气瓶阀门接头,不得有油脂,并略开氧气瓶阀门吹除污垢,然后安装减压器,操作者不得正对氧气瓶阀门出气口,关闭氧气瓶阀门时,应先松开减压器的活门螺丝。4.17 点燃焊(割)炬时,应先开乙炔阀点火,再开氧气阀调整火焰。关闭时,应先关闭乙炔阀,再关闭氧气阀。4.18 在作业中,发现氧气瓶阀门失灵或损坏不能关闭时,应让瓶内的氧气自动放尽后,再进行拆卸修理。4.19 当乙炔发生器因漏气着火燃烧时,应立即将乙炔发生器朝安全方向推倒,并用黄砂扑灭火种,不得堵塞或拔出浮筒。4.20 乙炔软管、氧气软管不得错装。使用中,当
6、氧气软管着火时,不得折弯软管断气,应迅速关闭氧气阀门,停止供氧。当乙炔软管着火时,应先关熄炬火,可采用弯折前面一段软管将火熄灭。4.21 冬季在露天施工,当软管和回火防止器冻结时,可用热水或在暖气设备下化冻。严禁用火焰烘烤。4.22 不得将橡胶软管背在背上操作。当焊枪内带有乙炔、氧气时不得放在金属管、槽、缸、箱内。4.23 作业后,应卸下减压器,拧上气瓶安全帽,将软管卷起捆好,挂在室内干燥处,并将乙炔发生器卸压,放水后取出电石篮。剩余电石和电石滓,应分别放在指定的地方。5 应急措施5.1 发生机械伤害、烫伤等伤害事故时,应采取临时措施;可能有内伤的,使其平稳倒地不得有大动作,及时送医院救治。5.2 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时,应立即拉闸断电,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实施人工急救,并及时送往医院。触电者脱离电源有可能摔伤时,要采取防止摔伤的措施。5.3 发现设备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关闭电源,待问题排除后,方可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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