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带吊操作人员安全技术交底1,起重机作业场地应平整坚实,如地面松软,应夯实后用枕木横向垫于履带下方。起重机工作、行驶与停放时,应按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不得停放在斜坡上。2,作业时变幅应缓慢平稳。严禁在起重臂未停稳前变换档位,满载荷或接近满载荷时严禁下落臂杆。3,双机抬吊重物时,应使用性能相近的起重机。抬,吊时应统一指挥,动作应协调一致。载荷应分配合理,单机荷载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的80%。4,作业时,臂杆的最大仰角不得超过说明书的规定。无资料可查时,不得超过 78%。5,需带载荷街行走时,载荷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的 70%。行走时,吊物应在起重机行走正前方向,离地高度不得超过 50 厘米,行驶速度应缓慢。严禁带载荷长距离行驶。6,转弯时,如转弯半径过小,应分次转弯。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7,起重机转移工地应用长板拖车运送。近距离自行转移时,必须卸去配重,拆短臂杆,制动回转机构、臂杆、吊钩等。行走时主动轮在后面。8,起重机通过桥梁、管道(沟)前,必须听从施工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通过铁路、地面电缆等设施时应铺设木板保护,通过时不得在上面转弯。9,作业后臂杆应转至顺风方向,并降至 40?60?之间,吊钩应提升到接近顶端的位置。各部制动器都应加保险固定,操作室和机棚应关门上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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