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泗河煤矿“5.13”顶板事故2003 年 5 月 13 日 4 时 30 分,微山湖矿业集团公司泗河煤矿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 1 人死亡。事故的直接原因:通过现场勘查和对有关人员的询问,查明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放完开帮炮后,死者王浩图违章作业,在排顶帮松动的喷体时,没有使用长把工具,没有坚持一人监护、一人操作的制度,由于站立的位置不当,被身后侧上方折断冒落的喷体砸伤死亡。事故的间接原因:1、区队安全管理不到位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1)工区没有按照1601 集中皮带下山穿过轨道大巷时加强支护通知进行施工。2)提前贯通后,未制定安全技术、采取临时支护等可靠安全措施的情况下继续施工。3)贯通处隐
2、患多,未安排专人跟班负责,在放炮后未排险的情况下,多人穿越危险区。4)工区班前班后会交接记录不详细,区队管理混乱。2、矿安全管理不到位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1)对贯通后存在的安全隐患认识不足,没有采取有效安全措施。2)技术人员匮乏,掘进二工区没有配备技术人员。3)矿对职工安全培训不到位,职工专业技能差,安全意识不强,自保互保意识差。3、技术管理不到位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1)1601 集中皮带下山穿过轨道大巷时加强支护通知编制不细,可操作性差。由于测量不准确,导致提前贯通。2)贯通后没有及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3)没有严格执行作业规程贯彻学习制度,部分参加施工的工人没有学习签字。4、矿安全检查部门检查不到位,对掘二工区没有措施继续施工没有采取停止施工的措施,也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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