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越秀逸境项目越秀逸境项目 “花篮钢拉杆”上拉式悬挑脚手架施工方案“花篮钢拉杆”上拉式悬挑脚手架施工方案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花篮钢拉杆”上拉式悬挑脚手架施工方案“花篮钢拉杆”上拉式悬挑脚手架施工方案基本要求基本要求 1 1总则总则 1.1“花篮钢拉杆”上拉式悬挑脚手架挑式脚手架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方案应有设计计算书(包括对架体整体稳定性、悬挑钢梁、支撑杆件的受力、锚固螺栓的剪切力、钢拉杆吊耳板计算),有针对性较强的、较具体的搭设拆卸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画出平面、立面图以及不同节点详图。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建设部 37 号令)1.2
2、 专项施工方案包括设计计算书必须经项目部、公司二审批及监理单位审批、相应方案交底及技术交底后方可施工,对于高度大于 20m 的或地方政府有相应要求的必须经过专家论证,并执行相关论证审批程序。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建设部 37 号令)1.3“花篮钢拉杆”上拉式悬挑脚手架的设计、制作、搭设、拆卸、检查与验收和管理等除遵守本规定外,尚应遵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建筑施工悬挑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DGJ32/J121201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2017)、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
3、技术统一标准(GB51210-201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建设部 37 号令)等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以及工程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要求等。1.4 悬挑架搭设完毕后应按要求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1.5 方案中应包含详细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中应明确最近的医院位置和联系方式,并附交通路线图。2.2.悬挑工字钢、花篮悬挑工字钢、花篮拉杆拉杆及架体稳定及架体稳定 2.1 悬挑承力架的型钢挑梁由 16#工字钢组成,根据不同用途分为普通型、加长型两种。普通型长度为 1.2m1.80m,加长型长度为 1.90m2.7m(
4、DGJ32/J1212011 中长度不超过 3m)。2.2 花篮斜拉杆由20 长螺栓杆,中间配有 M50 的大的高强螺母组成花篮螺栓。当悬挑钢梁长度不超过 1.8m 时设置一道拉杆,超过 1.8m 设置两道拉杆。2.3 花篮斜拉杆上端通过螺栓固定在建筑物上、下端与型钢挑梁相连结,型钢挑梁由螺栓固定在建筑物上。螺栓孔采用预埋套管的形式,根据钢梁平面布置图埋设螺栓套管,注意上拉端的套管必须与钢梁中心线统一偏移 50mm,以确保拉杆不与脚手架立杆碰撞。2.4 当悬挑架处于建筑物转角处可设置加长型钢挑梁或采用双根加长型挑梁。2.5 方案中要明确画出悬挑架搭设的平面图(平面图中悬挑钢梁及联梁的布置应充分
5、结合结构图及建筑图排布)、立面图、剖面图以及节点详图,所有附图必须详细标明尺寸(如拉杆及悬挑钢梁与主体结构连接的双螺栓、螺栓开孔尺寸)。2.6 针对工字钢悬挑层未进行拉杆加固时,应采用加固措施:工字钢底部设置立杆支撑,当立杆高度不够,可采用顶托支撑,当拉杆加固达到强度后,临时加固措施必须取消。2.7 悬挑架斜拉杆的水平夹角应不小于 45,斜拉杆下端必须靠近外排脚手立杆,不得随意改变下拉连结板位置。2.8 斜拉杆上拉点铁板外侧配备 80*80*8mm 钢垫板,在钢垫板外配设双螺母,螺栓端外露长度不少于 3 扣和 10mm。仅配有一枚垫片的螺栓,垫片要垫在螺栓头处。当现场遇到特殊情况时,底部工字钢
6、支撑与结构连接件可采用后置埋件。2.9 悬挑脚手架考虑架体安装时,上拉杆未能安装,需将悬挑梁及起步架放在下层架体,故在计算架体时应增加两层半(若顶层架体为单独计算可不增加)。2.10 方案中应明确材料选型及材料检验、复验质量具体要求。3.3.连墙件连墙件 3.1 连墙件的布置在满足规范的同时应根据计算确定,计算时需根据当地情况充分考虑风荷载的影响。连墙件宜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移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 300mm。3.2 连墙件应从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开始设置。3.3 当脚手架下部暂不能设连墙件时应采取防倾覆措施。当搭设抛撑时,抛撑应采用通长杆件,并用旋转扣件固定在脚手架上,与地面的倾角应在 4560之间;连接点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 300mm;抛撑拉节点临时设置在结构面上,与预埋在结构面上的短钢筋连接;抛撑在连墙件搭设后必须拆除。4 4.搭设与拆除搭设与拆除 4.1 脚手架的搭设与拆应符合 JGJ130-2011 第 7.3、7.4 节的要求,严格按搭拆顺序执行。4.2 搭设工艺顺序:先内后外、从下至上,先扫地杆,再立杆、横杆、加固杆。拆除工艺顺序:先外后内、从上至下、后搭先拆。5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