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报告一、事故基本情况:事故名称:二硫化碳地槽着火事故事故单位:农药车间事故时间:2008 年 9 月 9 日 0 时事故等级:一般事故事故类别:管理事故二、事故发生经过和处理情况:9 月 9 日 0-8 班次,*车间*化岗位接班后 LR03*化釜合格,当班操作工朱某待*化釜降温静止分层时间里备料,在 0:00 点左右从二硫化碳储罐往地槽放二硫化碳,当操作工看到地槽液位到了指定高度时,就关闭储罐通往地槽的阀门,这时回头看地槽检查孔(Dn125)已经冒出蓝色的火焰,同一时间当班班长吴某也发现了火苗,遂即大声喊当班管理员苏某,管理员与操作工都提着干粉灭火器到地槽处扑火。苏某到着火
2、点后首先关闭与地槽相连的所有阀门,并发现灭火器灭火效果不好(因为是在容器中往外冒火,口径太小 Dn125),随即找来水管往地槽快速加水,水快加满时地槽检查口火焰熄灭,经过详细检查后清理现场。三、事故调查经过:农药车间在事故发生 8 小时后,口头告知安全监督部发生了本次事故。生产部经理王某对此事故也非常重视,并做了了解和调查,督促管理员写了事故经过和对事故的分析总结,并确定为静电引起着火(附后)。安全监督部在经过了解后感觉事件重大,根据现有材料分析(有关人员已经下班),又到现场进行检查,认为事故原因不清,理由不充分,所以在 9 月 10 日早上再次把当班管理员苏某和有关人员留下进行事故分析调查。
3、四、事故原因:安全监督部认为这是非常大的安全隐患,涉及两个使用二硫化碳的车间,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经过仔细的询问和对现场的分析,确认了事故原因:1、经过询问了解到,由于地槽液位在夜间看不到,必须用手电筒照明,操作工在备料结束时用手持充电手电筒(第二代强光数码探照灯,SY-9800 型,3.7V,8W)从检查孔往地槽中照,看到液位后就去关闭阀门,再回头时,地槽检查孔冒火。从这个操作过程和时间顺序看,手电筒是这次着火事故的最主要原因。有两个理由证明:在调查过程中了解到,此型号的手电筒在打开一段时间后,手电筒玻璃面罩会烫手;另外这只手电筒的防护玻璃面罩已经坏,有 2cm2cm 面积的破损,玻璃已掉,
4、二硫化碳挥发的蒸汽可以直接接触到高温灯泡,点燃二硫化碳蒸汽。2、在 9 月 3 日新到原料二硫化碳,在往储罐中打料时,把部分地槽内的水封水打入储罐,造成地槽水封用水量减少,会造成部分二硫化碳挥发,地槽内二硫化碳蒸汽从检查孔排出,被手电筒点燃,是这次事故的一个辅助原因。3、由于储罐到地槽的放料管没有插入液下(检查不到,但从放料时观察,不是液下管),造成放料过程中大量二硫化碳蒸汽挥发到地槽空间,地槽内二硫化碳蒸汽从检查孔排出,被手电筒点燃,是这次事故的另一个原因。4、车间分析原因中讲到放料管进入地槽不是液下管,在放料过程中产生静电,最终引发着火事故的原因存在着疑点如下:现场管路铜皮跨接都完好无损,
5、部分阀门都是近期更换的,各部位接触都良好,达不到电子聚集放电的条件;地槽在混凝土浇筑的地下槽,内部存有半槽水,如果有静电产生,也会导入水中或地下;角钢接地粧就在地槽边上,距离较近,历次静电接地和避雷检测都能达标,不可能有电子聚集,达不到放电条件。五、事故损失情况:本次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未造成原辅材料的损失,只是在灭火过程中使用了两只 8Kg 干粉灭火器。庆幸的是地槽中充满二硫化碳蒸汽,内部没有氧气,燃烧只在检查孔接近空气的地方,不然后果不可想象。六、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在事故发生后,操作工不能很好的及时处理事故,处理时间较长,说明车间对操作工的应急培训还不到位;农药车间事故应急预案需完善,应急
6、预案中二硫化碳不同条件下的预防和扑救没有针对性;由于从生产以来就始终使用手电筒看液位,从管理到操作都存在麻痹大意思想,对相关原料性质了解不深,使用工具不妥;车间对事故调查不认真,不能如实反映问题;地槽设计存在问题,应制作成液下放料管。七、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1)车间要有针对性的详细规范有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内容,并加以强化培训,做到紧急情况下的及时处理。(2)二硫化碳系统绝对不允许使用手电筒作为现场操作工具。(3)白天看得见的条件下往地槽放二硫化碳原料,夜间使用时送往计量槽,不允许夜间放料。(4)大修时改造地槽,加设液下放料管,排空管道上面增加控制阀门,增加液位显示装置。(5)二硫化碳系统操作人员,加强责任心,每次操作完毕后都要仔细检查,特别是白天,用手摸,感知温度变化情况,完善操作程序。(6)二硫化碳原料入库后,详细检查,及时补充水封水。八、措施落实:执行措施的负责人:王某执行情况的检查人:赵某九、对事故责任分析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事故责任分析:(1)属于遗留管理问题,从开车一来一直沿用手电筒检查液位这个方法,属管理上长期存在的漏洞;(2)操作人员存在麻痹思想,水封水位减少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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