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测防治水保障体系为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做好矿井水害的防治工作,杜绝重大水害事故,保障职工人身安全和矿井安全生产,实现矿井持续稳定发展,特制定地测防治水责任落实体系,望各单位各部门认真贯彻实施。一、指导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以消除隐患、确保安全为目的,抓好技术管理和现场管理两大环节,对矿井水害进行综合防治,杜绝水害事故的发生。二、奋斗目标1.1.杜绝因矿井水害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杜绝因矿井水害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2.2.杜绝突水淹没掘进和回采工作面及雨季水害事故
2、。杜绝突水淹没掘进和回采工作面及雨季水害事故。3.3.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大矿井水害防治力度,落实责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大矿井水害防治力度,落实责任,保证各项防治水工程的正常进行,确保安全生产。任,保证各项防治水工程的正常进行,确保安全生产。三、组织机构公司成立防治水领导小组组长:矿长副组长:总工程师、副矿长、副总成员:各科科长、各区队队长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地测科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地测科技术人员和相关科室人员。四、基本任务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防治水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范、规定。2、加强矿井防治水基础工作,做好各种水情水害的预测预报,及时提供各种水文地质资料,满足矿
3、井安全生产需要。4、根据矿井生产接续情况,做好各种水文补勘和防治水工程。5、落实具体防治水工作任务的实施,监督检查各类防治水工程施工质量和进度。五、岗位职责矿井防治水工作直接影响到职工人身和生产安全,而且内容庞大、覆盖面广,必须矿长亲自抓,总工程师具体负责,各部门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分工责任如下:1、矿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矿井防治水工作负总责。解决防治水工作中的人力、物力和资金问题,保证防治水工作的正常进行。2、副矿长:对所分管业务中有关矿井防治水的工作负责,组织落实分管范围内矿井防治水的相关问题和措施,定期检查各有关部门防治水工作进展情况。3、总工程师对全矿防治水工作负技术责任,负责
4、组织编制和修改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负责组织矿井水害隐患的排查;审批防治水施工措施。4、副总工程师协助总工程师做好防治水技术措施的审批和实施。5、安监科对全矿防治水工作负安全监督检查责任。、6、生产技术科负责防治水井巷工程及防治水系统设计。7、地测科负责全矿防治水工作中水文地质分析、水情水害预测预报和探放水工程设计及防治水措施的技术业务管理。8、机电科负责全矿防治水工作所需的机电设备配置、管理、维护和监督检查工作。9、调度室负责防治水工作信息处理和调度指挥。10、通防科负责职责范围内防治水施工组织、监督、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12、矿井每一名员工有自保互保和发现水患并及时报告的责任。
5、六、职能部门和区队的业务工作内容(一)地测科(一)地测科1、地测科是矿井防治水工作的责任部门,在矿长、总工程师的直接领导下,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中的具体业务。必须严格按照煤矿防治水规定的要求,积极开展好各项水文地质工作。2、必须做好采区、工作面水文地质探查工作,选用物探、钻探等手段,查明前方构造发育情况及其含水性,查明主要含水层厚度、岩性、水压、富水性等。凡水文地质条件不清或预计涌水量较大的采掘工作面,应超前开展井下水文物探,进一步查明前方的富水情况,并提出防治水措施。3、负责建立健全地下水文动态观测系统。4、加强矿井防治水基础工作。收集井下、地表水文地质资料;各种原始记录、台帐、卡片等要齐全、
6、准确,图纸资料要完善可靠、填绘及时。做好矿井水害预测预报工作,及时报送有关领导、生产安全部门及上级部门。5、参与审查每一作业地点的作业规程,查清工作地点的水文地质情况、水害因素,确定需要实施的防排水工程和探放水措施。6、负责编制探放水设计,并参与探放水施工的有关管理工作。7、负责定期搜集、调查和核对相邻矿井(小窑)的有关开采情况,并在井上、下工程对照图上标出其井田位置、开采范围、开采年限、积水情况等。对存在威胁本矿安全的问题,要抓紧协调解决,并报告矿防治水领导小组。8、负责编制年度矿井防治水安全技措计划,并认真组织落实。负责做好矿井防治水仪器、仪表的检测标定工作。9、负责及时启封处理达不到现行封闭质量标准要求的钻孔。10、负责开展矿井水文地质及防治水研究,推广应用物探技术,不断提高防治水工作技术水平。11、矿井发生水灾事故时,协助领导制定处理措施。(二)生产技术科(二)生产技术科1、采掘工程设计时,从开拓布局、采区巷道布置上要有利于矿井防治水管理,尽量避免大量积水的产生,并确保排水系统安全、合理、可靠。2、采掘工作面设计中,必须有排水设计及矿井防治水措施。3、审查作业规程时,必须在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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