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五项措施加强汛期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汛期容易发生暴雨、洪涝、雷电等自然灾害,结合夏季高温、潮湿、暴雨、雷电等气候特点,莲都区安监局结合全区工作实际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采取五项措施,进一步加强汛期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区安全生产。一是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的要求,督促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认真落实各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运、防雷电设施的检测维护,严防泄漏、爆炸等事故发生。二是通报最近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以事故对企业警示教育。要求企业对内部安全管理、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学习,提高职员思想认识操作能力,提
2、升高企业水平,强化安全责任的落实,做好安全管理。三是切实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和管理。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安监部门积极协助企业做好严格汛期危化品企业安全防范工作,加强现场的防灾保护,安全设施设备在汛期安全运行。四是加强企业一线从业人员应急培训管理。为了落实加强企业一线从业人员应急培训的要求,莲都区安监局开展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专项检查,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应急培训主体责任,提高一线从业人员的应急培训工作,切实突出厂级、车间、班组三级安全培训,不断提升一线从业人员应急能力。五是将汛期安全生产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莲都区安监局不定期开展“四不两直”检查,坚持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到不走过场、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将严格要求企业采取安全有效的措施,确保隐患整改和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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